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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猎枪的老汉叫伊森,六十来岁,两膀子腱子肉,精瘦,一看就很有嚼劲。
他有一头钢丝球一样的卷毛、一条猎犬和满嘴脏话,爱好是污蔑别人和他狗有不正当关系。
乌鸦他们从地下城带出了九个女人和十二个体重超标的儿童,女人里面除了伯爵,全是孕妇。
鼠人浆果圈里的其他人要么是死都没有勇气离开牢笼,要么被命运横切一刀,拦在了火海巨浪中。
这一车的幸存者在水中央抱成一团,不用解释,就让老伊森骂骂咧咧地放下了枪。
“狗日的,从地下城那群毛畜生手里偷人?”
老伊森的目光落在一个怯怯的小“肥雏”
身上,看了两眼,又不忍睹目似的移开了目光,粗声粗气地说,“那些人脑子里都觉得自己是牲畜,宁可死在屠宰场里也不会跟你走的。
你们是吃了蚊子屎吗,怎么做到的?”
乌鸦:“用不着嗑那么珍奇的补剂——你会跳舞吗?”
老伊森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我只跟落霞酒吧的老板娘跳。”
“遗憾。”
乌鸦掏出口琴,给他现场演示了如何带队,鼠头人的牧歌像是一根救生浮木,恐惧的落水“牲畜”
们本能地抓住,自发排成一队跟着他走,比羊群还乖。
牧歌节奏感十足,乌鸦吹着吹着,就忍不住自娱自乐地踏着节拍踩起水来,水花四溅,这现世宝一点也不在乎一个人表演,一把口琴一双脚,他自己能热闹出一个马戏团。
“小肥雏”
们一开始傻傻的,水花飞溅过来的时候都不知道躲,可撒欢本是人的天性,哪怕他们一生下来就没走出过小小的鸡笼。
很快,“熊孩子气场”
就像鸡瘟一样传遍了人群,从集装箱里解放出来的超重儿童们鱼雷似的在水里乱砸。
加百列原本戳在旁边盯着自己的手发呆,一时大意,被飞溅的水花泼湿了长袍上的半边翅膀。
他难以置信地伸手抹了一把,在第二发水弹飞来之前,加百列一脚踩上金线,风驰电掣地滑行到迅猛龙身后,拿那傻大个警果当了盾牌。
老伊森看得目瞪口呆,又喃喃地发表了一系列儿童不宜的言论。
“咳……他说,他这里,”
茉莉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有点问题。”
老伊森低头看了她一眼:“我没见过你们,怎么找过来的?”
乌鸦正忙着,茉莉环顾周遭,找不到一个靠谱人,只好自己撸袖子上任“外交官”
:“有一个先生告诉我们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已经被秘族害死了。”
老伊森“哦”
了一声,表情很平淡,似乎这种事司空见惯:“可惜,如果他不是那种第一次出门就一去不回的,我应该还认识——跟我走吧,牵……叫上你们那水上艺术家。”
老伊森吹了声口哨,喊回自己那加入了踩水大军的猎犬,摇着头嘀咕着:“好家伙,地下城……”
茉莉追上去:“从地下城偷人很难吗?”
“啊,一个刷了白漆的小丫头,你可真像那些狗日的吸血蝙蝠养大的,”
老伊森看了她一眼,得到了茉莉肯定的答复后,他冲她竖了个拇指,“那你肯定是个怪胎,没少挨打吧?嘿,真带劲。”
“怪胎”
几乎是茉莉的别号,但她头一次觉得这俩字怪好听的。
“从哪偷人都不容易,地下城格外恶心。
那种拥挤又不通风的地方,不被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些秘族的嗅觉还比我这小老弟都强,”
老伊森指了指跟着迅猛龙嗅来嗅去的狗,猎犬快乐地回“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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