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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海达裕的话,让所有人再次沉默了。
第一次是震惊,震惊于浩海达裕竟然敢进言牺牲大汗亲弟弟的新婚妻子。
第二次则纯粹是畏惧了,面对强大的明军,而且是装备最精良的蓝昭麾下,他们怂了。
那种威力强大的火炮,实在不是人力所可以对抗的。
草原人最仰仗的战马,在面对蓝昭的火炮时,会轻易的受惊。
毕竟那堪比天雷一样的轰鸣声,就算是人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也会被吓一跳。
更不用说战马了。
战马再怎么优秀,终究是牲畜。
就算是百兽之王的猛虎,在听到巨大的声音后,也会吓的转身逃窜。
所以,现在他们的骑兵,若是忽然撞见了明军,那还可以。
但只要明军准备妥当了,只需要一轮大炮轰炸,就能将他们的战马吓的失去战斗力。
没有了战马,他们的骑兵就失去了最大的优势——速度。
步战?从古至今,草原人能够和中原王朝撕打的因素,就是速度。
下马步战,任何朝代的草原军队,都无法和中原王朝的精锐部队抗衡。
更不用说,现在草原部队的精锐,早已经被蓝家父子打死了一批又一批……还活下来的,不是因为他们足够厉害,而是因为他们足够怂,在和蓝家父子交手的时候,没有冲的那么靠前,这样一来,战败逃亡的时候他们就可以第一时间逃跑。
这,才是他们能够活下来的原因……所以,听到要和明军打,他们立刻都装聋作哑了。
浩海达裕缓缓转动身体,视线在帐篷内的众人身上来回扫视,所有人,都不敢和他对视,生怕被浩海达裕点名领兵去和明军打。
扫视了一圈儿,见没有人再敢放屁了。
浩海达裕才拱手轻喝道。
“本太师知道,你们都觉得耻辱,但昔日汉人在汉朝刚刚建立的时候,面对我们草原上强悍的匈奴,不也是选择送女人和亲,来换取短暂的和平吗?”
“现在草原实力衰弱,纵然是联合在一起,都未必时大明的对手,更不用说,先如今草原上派系林立,更不可能时大明的对手了若不先屏退大明的军队,然后趁机整顿兵力,一统草原,如何能够与大明掰腕子?”
这话说的很让人泄气,但却没有人敢反驳。
因为这偏偏就是事实。
这个时候的大明军队,就是这么强悍!
汉族人体内有一种基因叫aoa基因,这种基因又叫战士基因或暴力基因。
就是平时看着老实巴交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非常好斗!
你不影响我种地,我就是本本分分的农民。
要是连地都不让种了,那就把你种地里去!
何为礼仪之邦?你和我讲究礼仪,我就是礼仪之邦。
你不和我讲究礼仪,那我就梆梆梆……浩海达裕是个聪明人,他现在说这话,并不是想要投靠大明。
他只是想要让所有人知道,他浩海达裕,才是草原上眼界最高的那个。
毕竟引经据典这东西,是经常读书的汉人才会做的。
而现在,他浩海达裕也会。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浩海达裕是可以媲美汉人顶级谋士的人!
随着决议的敲定,很快,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在数百名草原精锐骑兵的护送下,火速朝着大同赶去。
马车上悬挂着象征蒙古大汗的大纛,并且早早的就有信使,火速将他们这一行人的目的,传信给大同。
当然,信使早在距离大同还有一百多里地的时候,就已经被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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