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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基因彩票(第1页)

我的姥爷樊祯焕,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从北方遥远的山村中出走,浴血奋战,赫赫军功换来肩上的麦穗和一颗大星。

他的右腿粉碎性骨折,弹片更穿透进心脏边缘的血管,在后方医院里经历了三次大手术,取出部分的弹片,才勉强保住了腿,但从此腿脚便有些不利索。

在军营,他是名军威甚重的严肃长官,在我面前,他就是个拄着拐杖,老烟枪不离手,红星二锅头不离口的可爱小老头。

作为一名根正苗红的“红三代”

,我出生在J市被绵延群山环绕的军区大院。

作为总军区战备部队的驻扎地,平日里守卫森严,大门外手持半自动步枪的警卫员,大写的生人勿进。

一路往里,曲径通幽,家属区在隐秘的后山腰,一栋栋独立的小楼和院落毗邻而立,开垦了大小不一的菜园子。

作为军区司令和参谋长,姥爷家的院落极为开阔,院内一栋五层小楼,院外荷枪实弹的警卫员笔挺地站岗,岗哨旁有座洋气的木制狗屋,屋主是伤退警犬小灰。

推门而入,院子中央,有棵树龄逾百年的老梨树,树枝上吊着一架姥爷专门为我妈做的竹编秋千,秋千架被开着紫色小花的藤蔓蜿蜒缠绕。

春暖花开时,枝杈间的嫩绿簇拥着雪白的花苞,随着风的暖意绽放,清冽的香气在庭院中四散开来,梨花一枝春带雨,我便是在梨花盛开的灿烂春日午后,呱呱坠地。

因为早产,我住了三周的保温箱,才从医院抱回家。

我妈抱着我从老梨树下经过时,春风轻柔地扬起漫天飞羽,不足月的我,伸出肉肉的小手,意外抓住了一片花瓣,咯咯直笑,剔透的肤色缠绕雪白的梨花雨,我也因此得了名:沁梨。

姥姥在我一周岁时病故,我对她的印象仅停留在黑白老照片里,那张青黛娥眉的异域面容。

在没有浓妆艳抹,美颜滤镜,科技医美的年代,美人都是朴实无华的真美人,我的母亲樊霖苓,是天选的美人,继承了姥姥的葡萄牙血统,典型的欧式立体骨相,完美融合精致的中式皮相,自然卷深棕发,自带大波浪,皮肤白皙净透,白炽灯级别的亮度,标致瓜子脸,妩媚柳叶眉,眼窝深邃像含着一汪春水,鼻梁挺翘,樱桃小嘴,最特别是那一双瞳仁,罕见的深邃祖母绿,摄人心魄,惊为天人。

犹记得儿时的某一天,我抱着兔子玩偶,在家里到处找妈妈,走到院内,看到她在梨树下,捧着书,赤着脚,长长的白裙随风摇曳,秀发海浪似的遮住了半张脸,昏黄的斜阳穿透树影,在她白皙的脚丫上折射出淡淡的金色光晕,妈妈旁若无人,自在地哼着小曲儿,澄澈的声线像秋日清甜的梨汁,光与影在她的身上交织缠绕,仿若一幅莫奈的印象派油画。

就是那一眼,刚懂事的我被亲妈的美貌,震到词穷。

我父亲成书墨,就是个豪爽的北方硬汉,高大魁梧,肩宽腿长,单眼皮,鹰钩鼻,棱角分明,长大后我才醒悟,这不就是韩系美男标配。

我妈还在部队文工团当芭蕾舞首席的时候,就被一见钟情的我爸屁颠颠追着,一路追到她退役考入医院成为持证药剂师,就这么锲而不舍追了整整三年,才打败难以数计的竞争者,抱得美人归,更何况,美人还是破天荒的下嫁。

父母恩爱,如胶似漆,在婚后次年,便有了我。

父母的基因组合强强联手,正正得正,我就成了那个中了基因彩票的幸运儿。

初生时并不惊艳的皮囊,随着年龄的增长褪去了平凡,眼波流转的圆润杏眼,清澈透亮的灰褐瞳仁,弧度天然的柳叶眉,柔和细腻的精致鹅蛋脸,小而挺翘的鼻梁,唇红齿白的娇憨,纤长优美的天鹅颈,盈盈一握的腰肢,修长健美的身材,肤如凝脂白胜雪,褐色长发海藻般蓬松,所有你能想象到,用来形容一个女孩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堆砌在少女时期的我身上。

醒目出挑的长相,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稳居前茅的成绩,堆叠如山的奖状,五花八门的特长,更不用说,六岁就被破格选入市舞蹈团,一路从芭蕾舞练到古典舞,十二岁时就远赴帝都摘得全国赛冠军头衔。

这世上,没有我想做而做不成的事儿,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似乎成了我的宿命。

是的,打从记事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众人口中的天之骄子,是每位家长都渴望拥有的模范小孩,是同龄人羡慕嫉妒恨的「别人家的孩子」。

人类总是纠结的矛盾体,就比如我,成沁梨,遗传了父母几乎所有的优良基因,但我仍需要付出超乎寻常的努力,才能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毫不费力。

永远要考第一,班级第一不够,年级更要第一;总分第一不够,各科都要第一;进专业的舞蹈团不够,一定要成为领舞,市级赛、省级赛、甚至全国大赛,都要拿第一;只会舞蹈一个技能点不够,还要会唱歌、书法、朗诵、主持、演讲、辩论、奥赛、长跑、排球,我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总在不停地学习、练习、比赛、拿奖。

过于优秀的副作用,是孤独。

没有人愿意跟「别人家的孩子」交朋友,没有人愿意被别人的光芒掩盖,同龄人像躲瘟疫一般对我避之不及,随之而来,便是残酷的校园霸凌。

当课代表写板书的时候被粉笔疯狂砸后背,满头满脸粉笔灰;抱着作业进门时被门上的水桶倒扣在脑袋上,浑身湿透脏兮兮;要坐下时条凳被同学恶意抽走,摔得遍体淤青;长发被后座用502黏在靠背椅上,起立时扯掉一把头发;故意在抽屉里塞死老鼠笔盒里放臭虫,打开时大惊失色;放学时被太妹们围堵巷尾讨要零花钱,扯头发抢书包。

军区大院里,有一条铁则,哭是最没用的,拳头才是硬道理,被欺负了说明你好欺负,没有人能帮你,只有靠自己反击。

我没有告诉家人被霸凌的苦,只找到姥爷,请求他帮助我变强大。

姥爷见我回家时衣衫褴褛,嘴角带血,书包破了,头发也乱蓬蓬,心知肚明发生了什么,默默吐出一口烟圈,让我第二天早上开始晨练。

夏天五点半,冬天六点,起床号一吹响,姥爷就把我从被窝里拎起来,跟着兵哥哥们一同出操,风雨无阻跑完十公里,再打一套军体拳,美其名曰强身健体。

再后来,姥爷直接带我进了靶场,56式半自动步枪、手枪、冲锋枪,拆装、换弹、瞄准、射击,全都手把手不厌其烦地教,家里的□□也不闲着,天气好的时候,就带着我和小灰一起上后山打猎。

姥爷枪法极准,经常能打到野鸡野兔,小灰总是飞奔过去把猎物叼回来,我们就在林子里就地生火露营,现在想起来,美好都定格在林子里呼呼的风声,草木自然的清香,小灰欢腾的吠叫,姥爷熏人的烟斗,噼里啪啦的火堆和野味熟透时的肉香里。

小灰是我爸领养的一只因伤退役的防爆军犬,纯血统大黑背,来到我家的时候不到两岁。

自从知道我在学校里不得安生,姥爷就指派小灰每天跟着我步行上下学,任谁在校外想围堵我,见到小灰这只庞然大物都会退避三舍,而校内的霸凌,则以我反手把粉笔砸回后方,巧妙闪避躲开门上掉落的水桶,把死老鼠捏着尾巴拎到同学面前,直接剪掉长发留起学生头,卷起袖子与太妹们狠狠打了一架,让所有人恐惧我的疯狂为止,画上了休止符。

自从成为血淋淋反抗校园霸凌第一人,虽然被叫了家长,回家被我妈花式吊打了一顿,但我还是因此获得了清静的几年。

偶尔会有胆大的男孩,在人群的怂恿下鼓起勇气递上情书,我从来都是冷脸接过,眼皮都不抬,直接撕碎扔进垃圾桶。

习惯了眼高于顶,特立独行,独来独往,久而久之,我甚至自嘲不配拥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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