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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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行呀”

万贯虽然长得不帅,但脸白白胖胖,赫赫笑的时候,有种亲近感:“我在汴京的胭脂铺生意非常好,正打算伸到百花山庄这里,没想到被当家的抢先了。”

我嘿嘿笑着:“还是我做吧,胭脂才值多少钱,赚到的钱还不是交给我付房子租金。”

又将信看了一遍,我想了想,于是问万贯:“这次行程怎么走?”

万贯答道:“原本打算先去扬州,然后直接回汴京。

现在有生意做了,就一个月后回来,送来胭脂后停停脚,然后再回汴京。”

我听是顺路。

到时写封信,还有些新进的南海珍珠,到时一并带给逸风。

在京中是省不得的,但是逸风却每月只花五十贯,其余的都要么叫万贯、要么过年时亲自带回给我。

在京中,他吝啬却还不算小气,送土特产的习惯还是为太后祝寿时养成的。

那时所有人都非奇珍异宝不送,光一人多高的红珊瑚就有四五架,珍珠更是用斛来量了。

只有他,喊来了街上的马戏孩子班,在寿堂上表演把戏杂耍。

花费了三贯钱,却把喜欢孩子的太后,逗得直叫好。

第一年也就混过去了,第二年大家又为祝寿花费时。

逸风从一同读书的皇子口中得知,太后是江南人,于是托我出商队时带去了江南的莲藕、莲蓬、野菜、果子之类。

这些时鲜东西,运到京已经烂了大半,所以在北方是稀罕物,却在南方值不了多少钱。

他叫人挑出好的包裹好后送上,又把太后感动的说他贴心。

第三年大家想总没什么可弄得了吧,他居然还是送上了去年的相同的贺礼,并说了一番讨巧的话,反正就是说太后长命千秋、年年此时都见家乡物。

每年都能吃到,当然就需要活着,当然让太后说好,反正太后的珍奇异宝不少,也不缺他一个。

提倡节俭的万岁心知肚明的笑,事后又大加赞赏。

而其他大人鼻子给气歪了,他们花了大把钱,得不了好,而逸风一些乡野之物就能年年打发了祝寿。

逸风觉得此举不错,从此开始弄点东西送送人情,也得了些人缘。

胭脂水粉之类的毕竟只能哄哄女眷,如果有同僚寿辰什么的,并不能象财大气粗的太后那样好打发。

所以我有好货色都尽量给逸风,让他可以在官场上斡旋。

我小心的将逸风的信按皱褶处原样折好,塞入信封后插入衣襟里,和万贯告别后回自己的院子。

今天我心情真的是非常好,每次收到逸风的信,我都会高兴三天。

这里送封信不容易,又没有专门的邮电局,也没有快递。

朝廷的信差都是为官而不是为老百姓送信的,信都是托人带去,就算边疆守卫等吃粮饷,也是等信差送完朝廷的,回去时再托其他人顺路带回。

所以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说法。

“好巧呀,所以说今天我怎么听到喜鹊在枝头叫唤着,没想到又碰到当家的了”

娇滴滴拖着长音的特别男声,就知道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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