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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暮捏了捏眉头,他头痛欲裂,觉得这一切都无比可笑。
“你善后。”
他拍了拍连旗的肩,转身坐进了停在深夜里的轿车。
过了十分钟,连旗缩着肩膀坐进驾驶座。
他哼着歌,身上有很淡的血腥味。
丛暮放下车窗,吹了一会儿风,问:“他怎么样了?”
“放了点血,扔回后门了,过一会儿自己爬起来包扎一下就没事儿。”
连旗瞧着没太尽兴:“你怎么心这么软啊?对这种吃里扒外的叛徒就应该下狠手。”
丛暮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想法,他在来之前对自己说,如果真的是丛飞主动将丛安新出卖给了王德远,那他会让丛飞付出代价。
可是丛飞肉眼可见的颓丧,消极,烂泥扶不上墙,他根本用不着打击他,他已经在泥里了。
他毕竟是叔叔唯一的血脉。
耽误连旗的时间,丛暮也有点过意不去。
“我请你吃宵夜去?”
他转头问开着车的连旗。
“哎走走走!”
连旗果然乐起来,俩人找了个大排档下去吃烤串。
连旗这人长得不是好相处的样子,性格倒是很爽朗,要了一打啤酒自己灌进去了,一边啃肉一边抱怨景云臻这个老板当的有多么不近人情。
期间手机响起电话三通,他看了一眼屏幕,果断关机。
“怎么不接?”
丛暮问他。
“债主,”
连旗满嘴跑火车,“要账呢。”
他喝了个半醉不醒,最后丛暮开车先把他送回家。
还没从楼前停下,他迷蒙着眼往外一瞥,突然诈尸一般从副驾驶上挺起来:“走!
快点走!
开走!”
丛暮吓了一跳:“怎么了?这不是到家了?”
“我我债主在门口站着呢!
赶紧走,不然就走不了了,断手断脚!”
丛暮打眼一看,楼下站着一位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身材高大,正低头看手腕上的表。
这男人的斯文容貌即使是在夜色里也异常出色,并不像是刀尖舔血的亡命之徒。
丛暮了然的看了一眼把头缩在车窗下面的连旗,调转车头,小声嘀咕一声:“情债是吧。”
两个人到丛暮的公寓时已经快天亮了,连旗醉的晕儿咣当,从浴室里草草洗了澡,扑到丛暮的床上睡死过去。
丛暮刚洗完澡,拿着浴巾去厨房接了杯水,还没来得及喝,大门突然被人砰砰砸响。
他打开门,景云臻顶着寒冬的夜露站在门口,后面跟着刚才在连旗家门口见到的那个英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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