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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眠飘到谢长风身边,蹲下身,轻柔地抚着他的脸,“那日长风中毒,我在这里守了他两天两夜。
他苏醒之后,担心我受伤,担心我受累,满心满眼都是我。
在长安城最灵验的红螺寺里,他以性命发誓要带我回江南,以十里红妆娶我过门,一辈子做他唯一的妻子,亦是他一辈子的真心。”
和畅愈发不解,“你宁愿放弃长安城的一切都要跟他走,如此一来岂不是得偿所愿?那……究竟是谁害了你们?”
难不成她真的记错了?挖心妖不是花魁?
没想到林雨眠眨了眨眼,炫耀似的笑道:“没有别人,是我杀了长风。”
“什么?!
你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他的桃木剑上有太原王氏的族徽,长风姓王,太原王氏的王。
祖上官至丞相,封侯尚公主,那是累世功勋造就的簪缨世家。”
林雨眠手指摩挲着桃木剑剑柄上的莲花印记。
和畅恍然大悟,“难怪他能一掷千金,但是这样不好吗?难不成你喜欢游历江湖的修士,不喜欢王孙贵族?”
“是的,很好,就是太好了,好得让人害怕他会离开,所以我不喜欢。”
林雨眠痴迷地看着地上被她亲手所杀的爱人,“在神像面前发誓的那一刻,长风是天底下最令人心动的男子。
若是你,难道你不想让他永远留在最好的时候?”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成了一缕魂魄的林雨眠一举一动都过于……激烈?
和畅顿觉荒谬,“难道在最好的时候死去,就是永不变心?”
“难道不是吗?”
她偏着脑袋的反问过于理所当然,和畅一时竟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那……你为什么要挖他的心?”
“死在发下誓言的那一刻,他就永远不会变心,永远是属于我的长风。”
苏雨眠舌尖抵着嘴唇,舔了一圈,鲜红的色泽给虚白的魂魄添了点异样的神采。
——死在最完美的那一刻,就是一辈子的真心。
还真是……逻辑满分?!
和畅只觉得脑仁嗡嗡地疼,“所以那天你一定要让他活下来,是因为他不能死早了,一定要在发下誓言之后,死在你的手里?”
“是啊,他是我的人,当然要死在我的手里。”
“你的人?”
和畅想起谢长风身重剧毒还要强撑着提醒她离开,忍不住道:“他未曾有半分对不住你,只因为你害怕他会变心,你就杀了他,你对他可有过真心?”
“当然!
否则我又怎么会和他殉情?”
林雨眠断然道,“我与他共同赴死,不论在哪里我都陪着他。”
话音刚落,一直趴在她脖颈上装标本的魇魂兽似乎突然动了一下,和畅将重瞳催动到极致。
果然发现它光秃秃的长尾末端甩了两下,两枚竖瞳瞪成了两颗圆溜溜的眼珠子,一张嘴便露出尖锐的獠牙,看起来很是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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