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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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第1页)

程家大小姐与霍总自□□好,程小公子出了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归是个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连正妻都没承认的身份,比不得郑家独子身份尊贵,如今郑公子被人弄进了局子,大伙儿私底下都在说,要是霍总肯出面卖个人情,这事儿就这么掀过去,也不是不可能。他抬眼瞥她,一双妖孽的桃花眼,笑意透凉。“嗯?”他淡笑着瞧她:“你在说什么?”挨得权力巅峰太近,轻嗅着他肩上的淡香,渐趋迷醉在这暧昧和睦的对话气氛里,差点忘了这位是个什么脾性的人,原本飘忽荡漾的心猛地一惊,秘书冷汗顿出,自知失言逾矩,连忙往后退了几步,躬身低头:“没说什么!”“下去!”他冷喝一声。“是!”再不敢有过多狎|昵的想法,连开口再提句“要帮您带午饭吗”都不敢说,秘书冷汗连连,立马消失在老板面前,一天没敢进门。于是老板这一整天,除了一杯无糖苦咖啡,啥东西也没吃。饿了就揉两下肚子,苦哈哈没人疼的老板,就这么靠着杯苦咖啡熬到了傍晚下班。落下头发,换了套便装,拿着车钥匙偷溜过必经之路会客厅,霍晔在躲过n个试图跟他打招呼的下属后,成功来到了楼下取车出发。吃饭的地方不是他家的产业,每次出去玩或者预订个什么地方,除非他在场,否则江箫宁愿绕九曲十八弯也不会进去。霍晔有时候爱埋怨江箫这一点,他又不差他那点钱,但更多时候又很欣赏他。人穷志高有气节,识相不贪知进退,聪明有分寸,不会像那群没脑子的,明知他身份敏感,还借着他的势成天去外面乱惹事,最后还舔着脸傻呵呵地来找他擦屁股。那些一无是处的蠢鳖,要不是看在上头那几个老家伙的份上,他准一脚连着一脚挨个踹死。他跟所有人的关系都挺好,真真假假,都是逢场作戏惯了的,出了军营,在外面人心复杂的地方,要说完全信任的,一个都没有,但要说最信任的,也就是那一个。老二不止一次跟他假设过,说要不是当初老四成天拉着个死人脸,脾气暴到没边儿,他也不会瞧上自己。霍晔跟他说这不是一回事儿,他信任江箫,不代表他就喜欢他,他看上老二,完全是因为看到了那身熟悉的装束,忍不住想去靠近而已。他的父母,他的师长,他亲如一家的兄弟姐妹,他摔过的跤,打过的靶,翻过的高山,下过的冷水,他流汗流血,吃苦受罪,他为数不多的真心欢笑,都留在了那个充满热血的至情至性的地方。幼年异国求学,饱受思乡之苦,少年就被当做了成年,送进营队,重塑信仰,打磨不死筋骨,而后又顶着舆论重压,成为继承未有子嗣老叔父事业的候选人,身上黏遍了眼睛,时刻被人监视打探,他辗转流离在至明和至暗之间,在灯红酒绿中漂泊着,痛苦着,逐渐失去自我。只看一眼又岂会是深爱,与其说当初不死不休纠缠的是那个人,倒不说他还在痴心妄想,试图通过紧紧抓着那抹军绿色,盼望着能重回过去最快乐的日子。他先爱上了那身衣服,后才喜欢的那个人。他当年也才18岁,遇见了特别欢喜的人,就泼猴似的不要脸,只管一个劲儿的猛追,那人逃得越快,他就追得越起劲儿。血性被唤醒的滋味很爽,他喜欢任何形式的竞夺,而结果也必须是他赢。前几个男朋友都很疼爱他,不过都挺没劲儿的,老父亲似的,可能也真的是受他老子指使,只知道嘘寒问暖,说他太小,谁都不敢随便碰他,曾盛豪就跟那些人不一样,他要是把他逼急了,他就会突然扑上来咬他,啃他的嘴唇,撕他的衣服,像饿狼吞食一样□□在他的喉管。深进的时候,那人还会掐着他的肩,问他满不满意。满意。第一回差点没把他送上天,能不满意么?他天生长得就好看,曾盛豪一开始都不敢直视他的眼,那人上课也坐得离他很远,生怕挨近他一点就会沦陷进去。他觉得他很可爱,逮住机会就去挨他坐着,然后把手搭在他大腿上,指尖不时滑下,讲些好听的话逗他。身边人红着耳根子没动,他把那视作允许进入的暗示,然后就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他能听见曾盛豪心动的声音,那个人总是不愿承认,他不服,就在课下把人拽到暗处尽情宣泄,帮他,也帮自己。他劲儿很大,没有任何克制,但曾盛豪很能忍,无处可退时,那人甚至会忘掉一切,主动搂上他脖子和他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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