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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融欢若不答应,就会找借口不露面,既然来了,说明多少会愿意给一些。
金暮黎本想拦在他的话头前,告诉他,自己并未有要他东西的意思,馊主意是易锦出的,跟她没关系。
可转念一想,若她这么说了,易融欢怕是要恨死易锦,以后定会给他各种小鞋穿,不让他好过。
于是,快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恶人,还是由她来当吧,反正她已名声奇臭,也不差这一桩。
易融欢搓着手,一副很激动的模样:“金副阁主,刚才锦儿弟弟把他的想法跟我说了,其实我早有这种念头,只是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开口。
锦儿弟弟一说,我便极为赞同,毕竟救命之恩大于天,区区几间屋子,算不得什么报答,金副阁主赏脸肯收,乃是我们兄弟俩的无上荣光!
能请金副阁主移步驾临铸剑山庄,我易融欢摆宴庆祝都来不及,绝无可能有半点舍不得!”
金暮黎:“……”
是她眼瞎,还是妖兽森林初见时的阴沉嘴脸是假象?怎么后面越来越不一样了呢?她还没说什么呢,他就噼里啪啦一大堆。
不苟言笑、寡语稳重的形象呢?以前是装给他爹和外人看的?决定他继承命运的易庄主挂掉、看他摆架子、拿公子派头的属下也死光光后,不想维持假模假样了?毕竟此时正落难,实无那个必要。
想要活命,必须拿出另一副面孔。
说好听点儿,叫大丈夫能屈能伸。
吃亏受辱不要紧,只要有命在,将来的一切就都没有定数,比如能忍受胯下之辱的大将军韩信;说不好听的……咳咳,算了,不好听的就不说了,反正这种人若用得好,也是一把很不错的刀,和她一样。
她就是弋菱歌手里的一把刀。
面对无法抗拒的危险,她能比易融欢更不要脸~~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有命才有资格谈未来,命若没了,报仇都没机会,谈个屁!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和易融欢其实是同一类人。
灭门惨案发生时,他见势不妙,直接就跑,连爹娘都不管不要。
而她被张剑霆那个毫无长辈风姿的老不要脸觊觎丹珠时,自知不是对手,也是直接跑路。
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有几个明知打不过还傻杵着不跑的呢?弋菱歌和顾清央遇到那四个有心夺丹之人时,不也是边打边跑么。
若要脸不要命地跟他们硬磕,两人早就死翘翘,哪有浑身是血被救援的机会。
嗯,所以总结:打不过就跑既是本能,也是明智之举。
留下火种,才能在将来熊熊燃烧。
彻底熄灭,就彻底完蛋。
前世不说,远的也不说,只看眼前铸剑山庄的灭门惨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只不过,能不能真正逃脱慈悲教的魔爪,还要看他们兄弟俩~~嘿,人家不正在找她当替死鬼么!
说得好听,报答,其实就是送命。
而交换条件,还只是区区几间屋子。
听到了么,只是几间屋子,可没说把哪怕一半的地皮产权赠送给她。
金暮黎,人家当你是傻叉呢。
利用价值高、回报价值低的傻叉。
你若答应,仅这智商,就该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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