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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暮黎原本以为昱晴川既与兰尽落半路遇上,兰尽落必已全部知晓。
但见他微瞪双眼、惊奇又愕然的模样,便觉当时为了支开昱晴川而委托他去办那件事,好像也不是那么略欠妥当。
“这件事,饭后再说吧,”
金暮黎拍拍易锦的背,“你们应该也饿了,先吃饭。”
她这一说,昱晴川还真觉得饿了,连忙开动筷子:“这个辣子鸡不错,看着就有食欲!”
“我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大家喜欢什么,都自己动手,来这里不必假客气,否则晚上饿得睡不着,可不赖我,”
金暮黎脸上虽无笑容,却也没有从前那种冰冷,且相比之下,语气也温和许多,“盛管家,这里不用你忙了,去吃饭吧。”
盛晚泽应是退下。
易锦坐直身体、开始用餐后,就不再说话。
金暮黎拿起筷子时,也闭了嘴,且真的不给任何人夹菜,连口头上的热情招呼都没有。
夜梦天已在暮黎山庄住了两三天,自然知晓金暮黎不喜别人用餐时说话,何况他也讨厌同桌共餐之人口沫横飞。
兰尽落虽然是个贼,却是极优雅的贼,只看他的皮相和作态,根本就想不到此人是流风国大名鼎鼎的第一神偷。
如此一来,满桌就只剩一个喜欢热闹吃饭的昱晴川。
可瞧大家都安安静静,目不斜视,谨遵食不言的古训,几次想开口,又都默默吞了回去。
夜梦天原本心中愤郁:你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在慈悲岛又是夹鸡腿又是剥虾的,易锦他不是人么?这几天在山庄里也是左叮右嘱让他多吃,还帮他剔除鱼刺,他没手没脚么?可见此刻人多,金暮黎竟真的不再给易锦夹菜喂食,心中顿时舒服些许。
易锦却像少了一罐蜜。
一个原本只有娘疼的少年,偏偏娘又死了。
好不容易自己喜欢的女子愿意爱他宠他,几乎每顿饭都给他夹菜,却突然不管不顾了,可想而知心里有多失落。
碗里的饭顿时就不香了。
金暮黎见他低头默默捣着白米饭,也不夹菜,自然忍不住:“怎么了?”
“我……”
易锦不知该怎么说,微微抬眼时看到桌上的菜,忽然灵光一现,“姐姐,我想吃糖醋排骨,可……够不着……”
“我当什么事,够不着不会站起来么?”
金暮黎无奈,起身将桌那边的糖醋排骨挪到中间,架在另三个盘子的边缘,又替他夹了两块,“好了,吃吧。”
顿了顿,又道,“以后遇到这种想吃又够不着的情况,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别拘谨,也别怕旁人笑话,只管站起来夹,让自己吃饱、吃得开心就好,礼仪什么的都去他妈的,听到了吗?”
易锦笑得嘴角如同拉了糖丝:“嗯!”
兰尽落却手心捂唇噗地一声乐了。
夜梦天气到扶额,饭菜如蜡。
“咦?”
昱晴川奇道,“居然跟我师父说的话差不多哎!”
“那说明你师父是真心爱护你的,”
兰尽落瞥他一眼,“别说话,吃饭。”
真心爱护……易锦听到这四个字,心里更加甜丝丝,侧首瞄眼喜欢的女子,真想在她脸上亲一口。
可想到这么多人,自己唇上又沾有不少菜渍油腻,便忍了下去。
“哦,对了,忘了介绍,”
金暮黎伸出手掌,朝宽衣博带、腰背挺直的英俊男子有礼一示,“这位是慈悲教教主,夜梦天。”
昱晴川“哇”
了一声:“原来你就是慈悲教教主啊,传闻说你~~”
“咳咳!”
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的兰尽落打断他,“传言不可尽信,金姑娘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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