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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一字一句地认真说道。
风把字挟裹着吹到对岸。
琉璃瞪大了眼睛看他,一眨不眨,看他的嘴巴又重复了一遍。
“这太突然了......”
琉璃心乱如麻,脸一块白一块红。
越城插着兜,笑了笑:“还不是怕夜长梦多。”
他的笑在嘴边苦苦的,眉毛也垂了下来,怕她拒绝。
琉璃以为他方才是在开玩笑,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见他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臂膀伸到了花上,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枚戒指。
琉璃以为他方才是在开玩笑,稍稍松了一口气,只见他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臂膀伸到了花上,变魔术似的变出一枚戒指。
白色的钻戒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琉璃看愣了神,眼底布灵布灵的,莞尔一笑道:“你容我想想。”
过了几日老爷子派出去的探子回来禀报,说三姨太在外头租了公寓养小鬼,养了有几年了,身上的钱都败光了,不得不去变卖金银细软供着。
虽说上海的阔太太养小鬼不算什么新鲜事,但像三姨太这样被小鬼吸干榨干的可谓是少有。
裴秋叹道:“怕就怕三姨太动了真感情,不只是消遣。”
探子又说,两人在一起有五六年了,男的叫赵兴邦,四十一岁,没有工作,整日不是逛舞厅就是蹲戏园子听戏,不仅衣食住行依赖三姨太,还哄着三姨太拿钱捧戏子。
老爷子拄着司的克,当着众人的面扬手甩了三姨太一记耳刮子,指着她骂“贱货!”
三姨太默默受着。
“出洋相,吾养条狗都比你忠心!”
老爷子又骂。
赵兴邦打扮得很花哨,嘴里更是灌了蜜糖似的哄得娇月拿他一点法子都没有。
两人捧得是广和梨园的小生杨水笙,孤儿,原本是叫水生,不出名,赵兴邦欣赏他,劝他将“生”
改成“笙”
字,以免未来成了角,名字上不了台面。
水笙幼年习过青衣,成年后转习小生。
面孔白净,气质儒雅,倒也不辱了他的名字,如涓涓流水一般柔和。
有一次娇月在租的公寓里看见兴邦坐在水笙腿上,两人嘴对嘴,眼对眼,两件长衫如蛇一般纠缠不清,当下惊得弹眼落睛,捂着胸口,方知晓这赵兴邦原来是个男女通吃的主!
水笙大力推开了兴邦,擦着嘴,慌乱的理着衣裳怯怯地看向她,脸忽地涨红,忙道:“你别误会。”
他有着男子不该有的媚,可他亦有着男子的刚强,他既是霸王别姬里的虞姬,又是玉堂春里的王金龙。
娇月也说不清自己对水笙什么感情,她欣赏他,喜欢听他唱戏,可怜他孤苦伶仃一个人。
日子久了,两人关系变得暧昧起来,后来三个人索性如此不清不楚地交往到了一起。
外头下着雨的时候,三人一道躺在床上,水笙被两人夹在中间,一只手握着兴邦,一只手勾着娇月,一只耳朵听兴邦说票戏的事,一只耳朵听娇月说家长里短的琐事。
兴邦同水笙讲爱,水笙就问他什么是爱?
兴邦以指代笔,在水笙手心一笔一划塌着,有几笔刚好与掌纹重合,命运似的。
水笙只觉得手心一阵阵酥痒,连忙抽回手在脸上搓了搓。
兴邦笑道:“你看,飞檐之下,用心交友,这不就是爱吗?”
兴邦笑道:“你看,飞檐之下,用心交友,这不就是爱吗?”
娇月一怔,倒是头一次说这种想法,掠过水笙看向兴邦,觉得他朦朦胧胧的,看不透。
兴邦眼珠子一转,迎上了她灼灼的目光,报之以微笑。
什么东西砸在了背上,娇月回过神来,老爷的司的克闪着银光,戳着她的肩膀,冰棍一般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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