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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纪元嗫嚅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悄悄伸手捏了把自己肚子上的肉。
自从跟着叶凡干活,他养成了三餐按时吃的好习惯,工地食堂基本每顿都会有一道硬菜,打菜阿姨还不时偏心地给他多打一勺肉,几个月下来,原本皮包骨的身材也多了几两肉。
他一向觉得腹肌肱二头肌什么的贼帅贼得劲儿,原本想往硬汉方向发展,没法去健身房,就每天在工地上多推几车砖,跑得跟踩风火轮似的。
奈何体质问题,他就算能单手提着二十斤水泥上楼,身上为数不多的肌肉捏着也还软绵绵的。
叶凡注意到纪元的小动作,哭笑不得地拍了下他的脑袋:“就你这吃不胖的身板,还担心这个干什么?”
“那吴哥也不胖呀……”
纪元低声嘀咕着。
“我是嫌他吵得耳朵疼,所以让他回酒店。”
叶凡风轻云淡地嫌弃着自己的老友,径直走到红薯摊前,挑两个最大的烤红薯,用玉米叶子包着递给纪元:“车还有一会儿才到,你先吃着。”
美食送到嘴边,不吃不是真男人!
纪元立马缴械投降,握着红薯来回颠两下,麻溜地剥皮,直接一大口咬上去。
炭火烤得红薯蜜汁直流,入口即化,略有焦糊的地方更是锦上添花,味道半点不比糕点糖果差半分。
刚出炉的温度不低,纪元被烫得舌头差点失去感觉,嘶呼嘶呼地哈着白气,仍然不减吃东西的速度。
“还说不饿,小心舌头起泡。”
叶凡无奈道。
“哥你也快吃呀,这烤地瓜就得趁热吃,冷了就不够味儿了。”
纪元腮帮子鼓鼓囊囊,含糊不清地说着。
叶凡看他猴急的模样,原本没有对烤红薯多喜爱,居然被勾起食欲,顺势剥开另一个放进嘴里。
味道不错,的确挺甜的。
下车时已经下午六点了,冬至之后天便黑得早,这个时刻,路边的灯基本都亮了起来。
毛毛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但是夜间的温度却愈发地低,雨水淋过的地方隐约结了层薄冰,不留神踩上去很有可能摔个屁股墩。
纪元吃完一大个红薯,胃里舒服,整个人也不再畏寒,还故意跑到人行道上覆着冰的地方,呲溜地滑着走。
他平衡力极好,路上没其他行人,便愈发嚣张,敢玩各种花样,一会儿金鸡独立,一会儿雄鹰展翅,傻乐地喊着叶凡看他摆姿势。
叶凡自然不会参与这个无聊的游戏,他将手揣进兜里,不紧不慢地跟在旁边,眼神倒是没离开过纪元,担心他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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