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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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奚书华倒也没想过对方能痛快收下,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柏林森也笑着表示感谢,最后一一婉拒。

拉锯之间,白恬恬仿佛见到火星子,有点点心疼那张古董茶几。

奚书华无法,东西留不下,只好说自己在南方有一些医疗资源,如果想要调理,也可以推荐几位中医。

话茬到了这儿,柏林森也没表态,表示恬恬还要去输液。

奚书华眼见着人家要送客,也就起身准备回去了。

奚书华排场大,出门就有人撑伞,“千年”

和“万年”

也有专门的伞,比奚书华那一柄还大不少,据说是因为两位仙草沾不得一点水。

等着他们的是一辆改装过的商务车,底盘降低,轮胎换了粗厚的雪胎,像皇帝老儿的车撵一样稳当,车子在湿滑冷硬的雪地上开出了一骑绝尘的潇洒。

柏林森转身回去,看了眼晕晕乎乎的白恬恬说:“不让你担任职务也没有别的意思,姚轶昨天也嘱咐你先把身体养好,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不想工作也没关系,磨刀不误砍柴工。”

白恬恬乖顺地点了点头。

柏林森递给他一件长款羽绒服:“今天先穿这件吧,雪太大不好去外面买,这是我的,以后缺什么和我说,再去置办。”

然后又取了一条驼色的羊绒围巾挂在白恬恬脖子上。

柏林森昨天趁他睡着,好好参观了一下白恬恬的房间,白恬恬与白露简直两个极端,生活习惯完全不像母子,白露铺张,什么流行买什么,永远走在太太圈的时尚前沿,而白恬恬的衣帽间连一半都没装满,其中稍微奢侈一点的,全都源自于白露,甚至还有一些狐裘貂皮的,想穿出去确实些困难,完全没有场合。

白恬恬也不是没有礼服,但一共就两套,看起来也是很多年前的款式。

大衣除了日常穿的那件羽绒服,也就是一件藏蓝色的短款羊绒外套,熨烫平整,好好地套在袋子里。

柏林森查过白恬恬这几年的收入,他的中层职级摆在那儿,基本工资其实算不上高,但业务做得出色,绩效很可观,如果不是因为缺钱,那么白恬恬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对自己可属实是一般,或者算得吝啬。

柏林森小时候养过一只金丝熊,胆子很小,从来不上手。

柏林森为了拉近和它的关系,每天放很多食物给它,但金丝熊从来不在那个宽敞干净的食盒里吃东西,每次把嘴巴塞满,便转身跑回自己的木屑窝里,再把食物都从嗉囊挤出来藏好,只留一点点躲在笼子的角落抱在手里吃,卖宠物的人说,它那是缺乏安全感,等到熟悉环境,能上手,就好了。

于是柏林森亲力亲为地照顾,但那些藏起来的食物大都发霉,不得已,柏林森只得将那些残渣清除掉,他的小熊很是不识好歹,以为柏林森偷家,于是越来越胆小,最后发展到光藏不吃,体重轻得厉害,柏林森把他带到店里去咨询。

店主摇头说它大概有些性格缺陷,执意要给柏林森换一只,这一只由店主养着,他可以随时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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