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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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e(第1页)

他的名字叫zak,17周岁,身高188,会打篮球,能说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有四分之一美国混血,皮肤很白,头发并非纯粹的黑。

他很懒,连一瓶矿泉水都不愿意去买。

脾气差,动不动就生气甩脸色。

龟毛,还洁癖,嘴巴很毒。

我从不羡慕他的出身,也不嫉妒他所拥有的一切。

我自认为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个体,各有优缺。

可是不知不觉,我对他产生了一点点的改观。

慢慢觉得他比我所以为的要更通透,看待事物的眼光也更加长远。

我一直以为他是懒得应付,实则他是看淡,所以并不将琐碎事物放在心上。

我忽然想起以前读过的一句话:一只站在树上的鸟,从来不会害怕树枝断裂,因为它相信的不是树枝而是它自己的翅膀。

[1]

这句话好像很适合他。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恒誉市的食物虽然大多清淡,甚至有些偏甜,但胜在一个健康。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川城的食物口味和恒誉市天差地别。

不过无论是偏甜还是偏辣,汤之念都能接受。

就算她不接受,她也不会去诋毁或拉踩。

食物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有人喜欢甜食,有人喜欢咸食,太正常不过了。

但这个世界的差异绝对不是咸甜这么简单。

高档餐厅里的食物更多的像是一道道艺术品,摆盘精致,每一道菜都有其独特的名字。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汤之念免不了感慨,用金钱堆出来的奢靡是让人震撼的。

在某个时刻,她忽然有一点点的小伤感,真想带外婆和妈妈来啊。

可是以她目前的能力,实在难以做到。

不过随即汤之念换了一种思维,就算现在她没有能力,不代表以后都没有能力。

就算以后她有能力,届时她年龄大了,或许想法就不一样了。

未来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汤之念吃完金箔奶油冰淇淋后咂咂舌,入口即化的软绵口感,带着浓浓的奶香,不会过于甜腻,一切都恰到好处。

吃完后唇齿内留香,久久不退。

真好吃。

太少了,才刚吃了两口就没了。

她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味的冰淇淋,但并不代表以前的不好吃。

每当夏日炎热,她喜欢去家附近的小商店买一根几毛钱的冰棍,只清凉的甜味,却是最清凉解渴的。

汤之念瞄了眼靳于砷没动一口的冰淇淋,想说再不吃化了就可惜了。

靳于砷脱了运动服外套搭在椅背,只低头看手机,坐姿慵懒。

汤之念无意间看到他手机界面,是一堆密密麻麻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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