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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这样一小罐,如今已经能买到两钱银子,季清月却毫不在意。
拿到礼物,大家都很高兴,一个劲夸赞季清月。
气氛热闹了许多,陌生感驱散不少。
柳如言是他们里面最大的,自觉担起了活跃气氛的责任,儿他们这些人,最爱讨论的话题便是金哥。
柳如言却叹了口气:“自从上一本完结之后,金哥已有半年未开新作,我们都猜测他是成家了,或许已经不在十方镇了,只是不知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下去。”
金哥的上一本书的主角依然是一位哥儿,名叫韩雨,只是和以往悲剧色彩的故事风格不同,雨哥儿虽是农家出身,却家庭和睦,成年后嫁给本地的秀才,一切都顺利的不像话。
因此大多数读者都才猜测他或许是成亲了,再不济也有了心仪之人,真心为他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
“会写的。”
季清月道。
听到他无比笃定的回答,大家有些奇怪。
季清月也就不绕圈子了,神秘一笑,说道:“年前我收到了金哥的回信,他确实娶了夫郎,已经生下可爱的孩子。
他说个人生活忙碌,但也不愿意辜负读者的喜爱,会在空闲时间继续写下去。”
“太好了!”
云哥儿欢呼道。
刘新云是镇上丝绸庄的小哥儿,今年才入了金哥的坑,找到了组织之后却发现大多数人都比自己大些,有了家庭无暇顾及这边。
要是金哥不再出书,他绝对是最伤心的那一个。
柳如言道:“月哥儿的运气真好,一年前也只有你收到了金哥的来信。”
闻言,季清月骄傲的仰头。
“那是因为我月复一月坚持给他写信,看得多了,想必是对我的妈名字熟悉。”
“每月都写信?”
有人惊道:“你的夫君还真是大方开明,要是我家那个知道我每月给其他男子写信,定然会勃然大怒。”
季清月想了想,说道:“我夫君一开始时是不太乐意,我们开诚布公谈过之后,他就不在意了。”
“儿女双全,夫君上进,宽容开明,月哥儿你真是太令人羡慕了。”
季清月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福气,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
柳如言道:“月哥儿说得对!”
话匣子一打开,众人之间的距离顿时就缩小了,聊到酣处,便想让季清月回家去把金哥的回信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虽然他们整天在看金哥写的书,却都是书店统一印制的,从未见过他的亲笔。
正好金哥第一次写给季清月的信就存放在十方镇的家中,季清月也想满足他们,便同意了。
饭吃足了,一行人便一同去往季清月家里。
都知道袁铭发达了,高中状元在京城做官,也想借此机会近距离看看。
“夫君不在家,也亏得不在家,不然要像猴子一样被你们围着了。”
季清月笑着说。
柳如言道:“我们可不敢,那可是状元郎!
远远看上一眼就够了。”
其他人纷纷附和。
季清月笑了笑,没放在心上。
此时曹氏和两个孩子都在家,见来的是一群女子哥儿,便也没躲到屋里去。
雪球和雪宝长得白中透粉,圆嘟嘟的脸蛋,实在讨人喜欢,别管是成没成过亲,生没生过孩子,一群人的母爱顿时被激发出来,争着要抱。
曹氏也不恼,笑呵呵的知道他们。
季清月便去了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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