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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到晚上,迟思在他房间里,总是会肚子叫,他食量也不小,江丞当然知道几个包子填不了迟思的肚子,“晚上你跟我去食堂,用我的卡,我请你,现在你把这份鸭油包吃了。”
“我只拿了一双筷子。”
迟思还是推辞
“那你就用我这双,拿去洗一下,就不脏了。”
“没事没事,我吃。”
迟思怕他误会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在学校里一起吃饭。
迟思终于明白了有人作伴和独来独往的区别,他晚上是和江丞一起吃的,饭比平常更香,他还多吃了两碗。
江丞也很奇怪迟思瘦瘦的食欲却很好,身材也不错,没有一点赘肉,还总想照顾自己,跟他比,江丞觉得迟思才是更应该被照顾的那个。
放学回家,迟思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邮筒看,他已经这么做了快两周了,早上看一眼晚上看一眼,养成了习惯。
江丞终于忍不住问他了:“你老是看邮筒做什么,有人给你寄信吗?”
“有。”
迟思看了他一眼,心想,江丞多半是忘了。
忘了给自己寄过明信片,在过去,写信是他最开心的事,那是他唯一和外界交流的方式,如果他写的信收到了回信,他会高兴很久。
江清顺给他的回信不多,就一两封,就是问他好不好,缺不缺钱,天气冷不冷,就是这样的信件,他始终珍藏着。
不过写信这种古老的方式,在现代已经被淘汰了。
明信片是过了月考的那天周末收到的,迟思打开邮筒,看见里面有东西,激动得不能自已,拿出来,是一张乌镇的夜景照片,背后就写了一行字:“乌镇很美,有机会带你来,我们去看皮影戏。”
.
迟思第一次收到明信片,他拿回房间,放在桌上,隔几秒就看一眼,迟思便拿起笔,在作文纸上写:认识你虽然才不久,很开心,很......
迟思这里没有信封,他自己折了一个,把写好的信纸装进来,黏好,放进了家门口的邮筒。
原想第二天早上,再打开邮筒让弟弟看的,但是迟思控制不住自己,夜里快十二点了,突然一下爬起来,冲到江丞房间门口。
江丞房间的灯还亮着,他敲了敲门。
“进来。”
江丞准备睡觉了,看见穿睡衣的迟思,“怎么了?”
“不是什么大事……”
他斟酌着用词,“外面的邮筒里,有一封信。”
“信?”
他莫名其妙,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嗯”
迟思看着灯光下面庞柔和的他,“可能是寄给你的,你要不要去看看?”
“你怎么知道是寄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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