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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审查检方提供的证词,被害者艾伦·罗斯顿的遗孀珍妮·罗斯顿描述了非常详细的案发过程,“案发当晚,艾伦当时从车头转过来给我开门,我下车,吻了他一下,看到后座上有花,我让他拿花,他打开车门,然后不知道在口袋里找什么,他说你锁上了吗,我转身看,他朝楼梯间方向走去,一个人走了出来,他是个黑人,我没看见枪,只听见一声枪响,我看见艾伦脸上的表情,他好像被谁打了一拳一样。”
就像三流写手写的三流侦探小说,全部都按照事发顺序,糟糕的比喻和发生得猝不及防的案件。
她被打伤,她丈夫遇害,而她没有被吓得记忆模糊——正相反,她记得过于清晰了。
蒂夫南是个惯犯,他熟知街头混混的生存法则,也应当知道抢劫和谋杀的区别。
这次案件里有说不通的地方,假设蒂夫南为了抽大烟射击了两个人,清空了他们的钱包,下一步正常就应该是销赃,刷信用卡和卖值钱的东西,已经好几天了,马特没有在警方提交的证据里看到赃物,这是一个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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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去见嫌犯蒂夫南,“你拿到了戒指吗?”
“什么戒指?”
“钱包呢?”
“见都没见过。”
“你把信用卡销赃到哪里去了?”
“我不是说了我没有干这事儿吗?!
我根本就没看见这对儿被枪击的傻逼夫妻,好吗?当时灯一黑我就跑了,我还以为是蝙蝠侠出没了呢!”
“等等,什么灯?”
“楼梯间的灯,黑得什么都看不见,所以我才没能找到我的烟杆,它很宝贵的。”
“加入这个细节,然后再重说一遍你的经历。”
“我刚点上大烟,正要逍遥一会儿,然后我就听到了两声枪响,吓得我把烟杆掉地上了,正打算捡,结果楼梯间的灯黑了,我害怕是蝙蝠侠就撒丫子跑了。”
“很好,这就是我一直说的细节。
我要联系检方和警方重新勘察现场,你在监狱好好表现,不要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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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案件的是一对爱尔兰人搭档,脾气直率火爆,讨厌拐弯抹角,对律师没什么好态度。
于是马特省去套近乎的客套话和试探,直截了当地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发现,年长一些的格利维警探立即非常行动派地带着罗根警探就去案发地了。
马特估计很快蒂夫南就能被无罪释放了,不过他身上的8起抢劫案,蒂夫南很有可能继续雇佣他作为被告律师。
有趣的是,在蒂夫南和他的交谈里,蒂夫南害怕蝙蝠侠甚于坐牢。
蝙蝠侠在他们这些街头混混里的流言里是开着酷炫改造车,整晚神出鬼没揍人很疼的神经病,不确定是灵异生物还是一般的怪物。
蝙蝠侠的义警事业做得很成功,不仅在罪犯里树立了威信,还保护了弱者,鼓舞普通市民有勇气对抗邪恶。
马特对蝙蝠侠唯一的不满是罗宾。
罗宾出道时还是青少年的年纪,马特理解那个年纪的孩子内心充满混乱纷杂的情绪,容易上头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蝙蝠侠作为成年人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马特不会妄加推测,但他也不会盲目相信义警的所有行为都是正确的。
事实上,马特本人的义警生涯就充满了错误,他也从未对棍叟的抛弃释怀,并对所有鼓励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进行夜间活动的行为持怀疑态度。
罗宾也会是个失去亲人,被裹挟着推进正义的战争里的一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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