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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这个时代的刺客(第2页)

你这两个学员,都是命大之人啊。

我听说,今天全城凡是被刺客刺中的,都是一击必杀,全部死了,唯独你这两个学员活了下来!”

刘信道:“那说明他们两个真的是命大福大之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嘴里这样说着,心里却更加确信了:刺客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魏国的神勇武士,知道沛县的这个健身馆是他开的,因此也对来自健身馆的学员们,手下留情了!

否则,以刺客的身手,这两个学员不可能会留活口。

他又安抚了一下受伤的学员,嘱托郎中尽力医治,便转身回健身馆。

天色已晚。

刘信母亲和朱氏,都已经不在庭院。

刘信母亲已经下厨帮助做晚饭。

她勤劳习惯了,尽管现在儿子赚了钱,家中早已经不需要她做家务,但她还是习惯于亲历亲为。

刘信问明母亲,给朱氏安排的住处是哪一间。

然而,走到房间门口,却见里面黑灯瞎火,并无人在。

刘信又在家中到处寻找,都不见朱氏踪影。

莫非,朱氏担心自己暴露,怕刘信去报告官府,所以又悄悄跑了?应该不至于。

以朱氏的聪明,应该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如果她真的与刺客有关连,那么就是想跑,也已经迟了。

找不到朱氏,还没到吃饭时间,刘信随步往自己的住处而来,想到自己的房间里先歇息沉思一下。

推开房门,鼻中顿时闻到一股淡而沁入心脾、令人心旷神怡的芳香。

刘信尽管是个未开荤的男孩,也闻得出,这是女人身上的香气,而且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人身上才有的香气。

他立即止步,并没有立即进屋。

朱氏坐在黑暗中,倒是先咯咯咯地笑起来,道:“为什么不进来啊?怕我吃了你不成?”

刘信把门又推开些,迈步进屋,点起了门口窗前的油灯。

果然看到朱氏,正坐在书桌前,神态悠然,那样子,就仿佛是坐在自己的房间里。

书桌上,摆着一个看上去有些沉重的包袱。

刘信指着包袱,道:“你这是打算再走吗?”

朱氏道:“走?我为什么要走?我住在自己的姐姐家里,有神勇武士保护我,哪里都不用去了!”

她都把刘信的母亲当成“自己的姐姐”

了。

刘信站在门口,与朱氏保持着距离,看着灯光下的朱氏,虽然灯光昏暗,朱氏此时也并未精心打扮,却依然光彩夺目,就像黑暗里的一颗明珠,心里还是忍不住赞叹:这个女人,真是太漂亮了!

见刘信在等自己说话,朱氏终于收敛了笑容,神情变得庄重起来,伸出纤纤玉手,打开了书桌上的包袱。

那是一包袱的金子等贵重物品,起码价值三四千钱!

朱氏一双美目,很认真地看着刘信,道:“张耳和陈余,现在躲藏在邯郸,他派陈重来送给我这些。

秦国的官吏都很贪婪,请神勇武士用这些钱去帮忙打点,让庄重留下一个全尸!”

陈重,指的自然就是那个刚刚自杀身亡的刺客。

千里迢迢,冒险送信;虽有千金,而不贪墨;武艺高强,一击必杀;心念故人,手下留情;身陷绝境,自杀以殉。

刘信站在那里,久久未动,心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刺客啊!

:()三叔是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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