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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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林景珩被他小心的扶着,胳膊挨着胳膊,身体贴着身体。

上台阶时还重心不稳,‘不小心’撞到了沈釉的肩膀。

好容易把人送回东屋丢炕上,沈釉耳朵都红了。

能为了看被锁的耽美肉而去特意寻找其他阅读途径,可以想见,沈釉并不是很直。

更何况林景珩还是长在他审美点上的一个人,有点犯规啊。

沈釉摸了摸鼻子,觉得不能放任自己乱七八糟的情绪滋生:“……明个儿我帮你买副拐吧。”

林景珩这时候倒做出一副正直的感激样子:“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沈釉摸摸自己的肩膀,再摸摸自己的胸口,觉得不太妙。

某着名情感博主曾说过,如果你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怜爱,你这辈子就很难跑掉了。

沈釉给林景珩热了鸡茸粥,还配上了一小碟子糟鱼。

这糟鱼是在城里买的成品,因为答应了何苹要做糟鱼煨肥鸡。

糟鱼煨肥鸡是出自清代《调鼎集》里的一道菜,现代已经很少见了,沈釉也是翻书翻出兴致,才照着学做,没想到今日还用上了。

肥鸡分切四股,直接用黄酒煮开,撇去上头的浮沫黄油,捞起去骨切块,仍然放回锅里。

糟鱼去糟去骨,也放进锅中同煮,还可加入鲜笋或清粉笋、香苑。

及至煨得鸡肉尽得糟味,肉质嫩滑软烂。

这其中除了火候,糟鱼的选择对味道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

糟鱼比较有名的派别有东平糟鱼、酂城糟鱼、湖口糟鱼等,沈釉以前喜欢用濮阳糟鱼,现在手头却只有菜场随便买来的凑合一下了。

但整体来说,不比城里那家酒楼做的差。

沈釉尝了一口,默默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赞。

鸡肉十分入味,软烂又不柴,这才是肥鸡应该有的样子!

沈釉向来喜欢吃这种不费牙的食物。

这种硬菜就得配米饭啊,并且要蒸大米,而不是古代奇奇怪怪的水饭!

一口气能吃两碗!

他先给何苹送了一份,得到了何苹暴风雨般猛烈的夸奖,又给林景珩送了一碗来试菜。

林景珩还是第一次吃糟鱼。

糟鱼在古代是穷苦阶层的宠儿,寻常老百姓,尤其是货郎、车夫这样干苦力又能赚上一些的人,忙了一天,打上二两酒就着一包糟鱼,是最美妙的时光。

而对于林景珩这样的世家子弟来说,糟鱼却是登不了大雅之堂,故而见所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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