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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际野挑眉笑了笑。
别的不说,游星戈还挺对他胃口。
哈雷摩托像它打的广告一样值得信赖,加足马力后,风像是一下子从他们身边剥离开来,只能感受到刺耳的声音和冷意,带着原始的、狂野的气息,会让血液战栗起来。
游星戈同样喜欢这种感觉。
有种在旷野里吹风的感觉,周围无人,只有麦草沙沙作响。
所以——凛冽的风穿过了他,游星戈收紧了扶着对方腰的手,感受到了心脏不知在生理还是心理作用下的瞬间沸腾,他的眼睛在夜色里很明亮地捧着笑意。
程际野。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希望你能让我的穿书生活更有意思。
他露出一个微笑,哪怕在漆黑的夜色里,也能看到那双深栗色的眼睛很亮,像是巧克力河上泛出的波光潋滟。
很快,机车在一个大甩尾后拐进了街道,又稳稳地停在了宾馆门前。
游星戈摘下了头盔,他刚准备下车的时候,程际野叫住了他:“我隔壁有间房,你租不租?”
“我还没成为你们的吉他手呢。”
游星戈道。
“迟早的事。”
程际野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有的人天生张了副适合搞音乐的皮囊。
“好啊,明天顺便带我去看房。”
游星戈下了车,很是爽快地回答道。
程际野挑了挑眉:“你不怕我骗你?”
“我相信你。”
男主的信用还是可靠的。
程际野听他这么干脆,接过头盔的时候打量他两下。
居然真不怕被坑。
“总之,”
游星戈的眼睛盛着明亮真诚的笑意,往前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挥手,“谢谢你,哥。”
年轻人的卷发在风里被吹得飞扬了些,漂亮得不成样子。
哥——
程际野砸吧了下这个词的含义,有些失笑。
真是自来熟。
直到看见游星戈的背影渐渐被笼罩进宾馆里,程际野才回过神,骑上机车离开。
而在他背后,游星戈已经上了宾馆二楼,能透过楼梯的窗子看见程际野离开,他安静地垂下了眼。
宾馆的格子缝隙里蒙着一层灰,像是雾霾的天色。
当他翻开《乐成》这本书时,也是这样一个天色。
那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穿进书里,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心里默默吐槽了句这书真是俗套,就是个男人在唱片尚且还有余晖的年代追求自己的音乐道路,从酒吧里落魄的驻唱到国内知名歌手的故事,时间跨度很长,甚至一度有流水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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