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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的老井边,一位农妇正汲水,木桶的绳索在井沿磨出了一道道痕迹。男人们已在院外整理农具,准备去田间劳作。孩子们在院子里准备跟着去,虽然乱世惨淡,但大梁是现代的开封,河南中原之地,在古代算是极富的地方了,如今正是秋收,由于曹军治下,只要税交上来,村民们生活也过得去,只要没有征兵征役,就是好日子。
刘琼起来的时候,已经天亮好久了,换好衣服从房里出来,她捆了个麻花辫,她早晨翻出镜子,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模样,身材修长一米七左右,和现代的时候差不多,但是又要年幼很多,似春日初绽的花朵,精致而白皙。她柳眉如黛,弯若新月,那一双灵动的眼眸犹如清澈的湖水,明亮而有神,朱唇不点而红,青丝如瀑。她还是很满意的,如今的样子补足了之前气血不足的模样。
刘备的长相很好,史书上也说是龙凤之姿,天日之表。他的夫人们长得就更好了,都是出了名的美人,刘琼又是长女,这是基因最好的时候,所以也遗传了基因。
她在现代的时候,与谢衣是红白玫瑰,在谢衣的容貌下,她丝毫不逊色,只道是各有千秋,到了古代,他们的容貌更是佳偶天成。而谢衣那桃花很旺,村里的小姑娘们都过来看他,然后看到刘琼走出来,便唤了声谢夫人,就笑着一起走开了。
谢衣与邻居们打着招呼,说有事要出远门,让邻居们顺便帮帮看看家,乡人们自然应着,也不怕他们进去住,毕竟房子久了没人住是会坏的,有人进去反而有了人气。
“相公——”
刘琼的声音传来,谢衣就在向人们打趣的眼神下,硬着头皮回去了,谢衣容貌很盛,媒婆很多主动找上门,说某某千金看上他了,他都一一拒了,结果突然带回来一个媳妇,乡人们自然很是八卦,但也不好多问,人家新婚燕尔呢。
“夫人可有事?”
“自然是吃早食了。”
谢衣待着这村里已经两年,在熟悉的地方很是放松。“已经午食了夫人,不过确实可以吃饭了,宋恪都准备好了,我们也可以吃完就走了。”
刘琼看了看自己收藏的武器,“甚好,相公,此去千里迢迢,可得有防身之物呀,你说是刀合适呢?还是剑合适呢?或者是枪?”
谢衣越听越懵,“哪种枪?”
刘琼看了看他,谢衣以前可是很爱往战区跑的,“那当然是手枪了,我当时特意出国买的,空间里好拿,但是也不能买多,那会引起注意,就买了两把,然后买了些子弹,竟然刚好。”
宋恪抢过话头,摇摇头,这是底牌,没必要现出。
“这种东西不能拿出来,不然会天下皆惊,汉末的总人口不过五千万,这几年兵荒马乱下来,估计只剩三千万了,有什么事情很容易被人知道,尤其是武器这种让人敏感的东西,我们没有能力守住,反而会祸及自身,还是不要拿出来。”
宋恪看了两不靠谱的,“我们可以扮成世家子弟,我有崔氏的随身符,我们出了曹操地盘就可以买一辆豪车,路过袁绍的地盘时,世家子是无往不利的,这样也可以直接到幽州,你的剑放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是豪华了,我们去开刃就可以了。”
刘琼接过话,她以为会来到末日,怎么可能不去开刃,“是开好刃的剑,很利。”
“就我们每人拿着剑的派头,是不会又不长眼的过来的,这还没到晋,盗贼还不会杀到世家上,怕踢了铁板。况且我们还可以招壮汉,我们去当铺,当一些红酒,现代完全无杂色的琉璃瓶,装的酒,可以当的很贵的。”
刘琼点点头,“其实暂时不用,因为我买了很多的金银,可以用银子,或者金子,等到了袁绍的地方,我们再当一些。”
“可以,我们走吧。”
他们吃完午饭就准备起启程,这个时候走,还可以今晚就到安邑找个客栈住下。然后明日置办些行头。
在马车的车厢里,刘琼坐在窗边,手轻轻搭在窗沿。她眉头微蹙,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紧张。车窗外,山色连绵,树木葱郁。偶尔有鸟儿从枝头飞过,发出清脆的鸣叫声。
车厢里,宋恪坐在刘琼对面,双手抱胸,他望着窗外,两人相坐无话。他们在现代也只是老板与打工人的关系,宋恪满世界的出差忙着,刘琼只关心与谢衣的出行,或者去珠宝首饰新款大牌时装。两人最多的交流就是公司效益,如今他变成了个十岁小孩,刘琼更不知道怎么相处了。
马车继续前行,山路愈发崎岖。谢衣一边驾车,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突然,前方出现了一个泥坑,谢衣连忙拉紧缰绳,马嘶鸣一声,车身猛地晃动了一下。
刘琼紧紧抓住车窗,刘琼与宋恪脸色发白,古代的晕车可不是那么好玩的,由于路不平而晃得更厉害,但是他们都强忍着,刘琼还好现在的身体健康,不然换做以前的,她都得凉。
山路曲折蜿蜒,犹如一条盘绕山间的巨蟒。两侧青山高耸,树木葱郁,阳光透过枝叶间隙洒下斑驳光影。马车沿着蜿蜒的山路前行,车轮碾压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簌簌声响。
“天色快暗了,我们的路线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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