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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说第十四章里的一段:哪怕他使劲全力爱她八十年,也抵不过我对她一天的爱。
谢文宣是学渣,但他的小学是跟着他母亲在国外念的,英语就是他的第二语言。明乐的声音是属于成年人的清朗沉稳,即便是读着极为拗口的句子,语速仍然不徐不疾,他心思渐渐飘远,不自觉靠在了明乐肩上。
明乐一动不动,房间里渐渐只有翻书的声音,谢文宣的眼皮逐渐耷拉了下去,窝在明乐身边睡着了。
明乐这次把书合上,他瞥了眼五官尚还稚嫩却已经俊美到耀眼的主角攻。
谢文宣高三上半学期还是学渣,被乔明乐刺激的明白了自己对唐小棠的心意后他开始奋起直追,头悬梁锥刺股,半学期把总分从二百出头拉到了七百,成功拿下了A省的状元和唐小棠念了同一所大学。
所以说主角啊……真是,明乐睫毛一抖,真是得天独宠,气运深厚呢。
次日。
谢文宣刷完牙趴在餐桌上等饭吃,没什么诚意的问了声:“要不要我帮忙?”
明乐没理他。
桌子上的早饭很简单,小米粥包子和咸菜。
谢文宣见明乐穿的板板正正的,轻挑的吹了声口哨:“人做饭不都穿围裙吗?你的呢?”
明乐眼都没抬:“你什么时候走?”
谢文宣老实了,吃过饭他主动请缨去刷碗。
明乐在客厅里听着厨房噼里啪啦的声音眉头直跳,他忍无可忍去了厨房,冷漠道:“出去。”
年轻男生模样狼狈,脸上还沾了点洗洁精的泡沫:“我觉得我可以……”
明乐盯着谢文宣。
谢文宣摸了摸鼻子:“那我走了啊。”
明乐啪一声把厨房门摔上。
谢文宣靠着门,没一会低低的笑了,隔着道门:“我的错,我给你买礼物当补偿好不好?”他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很像在哄闹别扭的恋人。
明乐下午就收到了礼物,一条鲜艳的小黄鸭围裙。
他拆开包装的时候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晚上吃完饭被谢文宣扒光抱到厨房后才知为时已晚。
明乐靠着冰冷的橱柜,失神的眼睛里泪水止不住的流。
谢文宣慢慢抓住了明乐的手,在他哭的不能自已的时候温柔舔去了他眼角的泪水:“我妈跟我说结婚后做家务要主动点,多打碎几次盘子碗媳妇就不会再让我进厨房了……”
明乐的大脑昏昏沉沉,压根没听清谢文宣说什么。
谢文宣咬着明乐的耳朵:“我好像……好像很喜欢你。”
昨晚他靠在明乐肩上,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到了一辈子。
谢文宣玩嗨了,明乐翻脸了,他把谢文宣的东西全丢到了门外,连着门上的锁都换了。
明乐的邻居是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待人友善为人热心,即使明乐对他们他们不冷不淡,他们还是很关心明乐这个邻居,他们见谢文宣经常出入明乐家,连钥匙都有,热情道:“你是明乐弟弟吧,这孩子这些年连过年都是一个人,我和老陈还以为他家里人都没了,也没好意思问。不过也还好没问,不然就闹了个大笑话了。”
谢文宣皱眉看了眼明乐的门牌号,脸不红心不跳的认下了:“我哥前些年跟家里闹别扭,到现在还不肯回去。”
老妇人看到了谢文宣被扔出来的行礼,露出了理解的表情,主动道:“你的行礼先放我家吧。明乐那孩子就是有些拧巴,兄弟俩没什么过不去的,等他消了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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