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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什么时候死的?
戚檐觉得面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他垂下头,看见自个沾了一身的污血。他的脊柱在清脆的声响后断裂,失去支撑的皮肉软塌塌地滑落,露出经年遮掩的森森白骨。
戚檐在那棚户区里苟延残喘已久,总想着要死。
可活着,终归是比死了要好的。
他今儿总算意识到。
面前那老同学的模样也扭曲起来,脸颊上冒血的伤口迅速溃烂,一时间腐臭与血腥味相互交叠,直叫他想吐。然而待反胃感涌上来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只是在无谓地吐舌,脖子早就断了,喉腔肆无忌惮地裸|露在外。
他身首异处,骨碌碌地在地上打滚的头颅磕在墙角,再一次咔嚓碎裂开来。
这一撞,戚檐想起来了。
那早死的可怜小子,那同他玩不来的贫穷小子,那于校门前被卷入货车车轮底下的小子,叫——
文侪。
***
骨成末,肉生虫。鬼奴来,主儿乐。
坐高堂,莫饮汤,死人相聚把命言欢。
“来新人咯!——狗奴才还不睁眼看看主子?”
戚檐觉得眼珠子都给人挖了,脸上已没有什么眼鼻嘴的区分,却还是试探性地掀开了眼皮。
啊,原来眼睛还是在的。
眼前模糊有道虚影,不知是什么东西在左右晃动。那东西好似肥肿流油,又似乎骨瘦如柴,总之摇得人眼花。
还不等他开口,那东西先“呸”了一声,骂咧咧开口道:“你们这俩邋遢玩意,还不快给爷把眼睁了!”
戚檐听到身旁人开了口,嗓音低沉:“傻X我靠……”
“……”
飘荡的光斑和黑点逐渐褪去,露出眼前红布铺的高桌,桌后摆着三张楠木太师椅,正中央歪坐了个戴着乌纱帽的神棍模样的东西。
“你们这俩不知天高地厚的,朝主儿瞪着你那大眼做什么?”
“叫人睁眼又说人瞪眼。”那满嘴脏话的人,瞧着面前那团东西没有一分眼白的黑豆眼,嘟囔道,“自己眼睛小,怪别人眼睛大……”
“放肆!”
那东西临空一挥手,分明与文侪隔了好几十步远,却愣是叫文侪被打了个实实在在的巴掌。
那巴掌太重,叫文侪不可自抑地屈了膝。他死死撑着左脚,不用双膝跪这鬼玩意儿。
额间汗雨似的往下掉,在那不得喘息的挣扎间,生前一切走马灯似的在文侪眼前跑过。
***
他们住的那渭止老城有俩心病,一个是城南的棚户区,另一个便是文侪住的“城中村”。据说那狗皮膏药似的破村要是搬了,这城市的形象评价、岗位数量、发展水平都能一飞冲天,可不就是平地一声雷嘛!
然而甭管多少人求爷爷告奶奶地请这村里人搬出去,那村里人都咬死了不叫别人动那儿的土。
拿钱的拎刀的,三教九流都拥进这破村里头耍把戏,叫文侪把人家进社会后才能见到的大人物先统统见了个遍——当然,在没有人身威胁的情况下还是挺好的,能为他未来的职业生涯提供参考。
穷,好在文侪成绩顶好,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在里头领着助学金过日子,也勉强算是能活。
他成绩太好,后来当上了班长,成了村里头一个大学生。可他天生倒霉蛋,到头来也没能逆天改命。
毕业六年了,高中那群老友今早忽然无缘无故说要吃什么饭。包厢里吵得要死,他刚进门就受不了,果断跑外头去抽菸。他原想着能躲一时算一时,哪知一支菸还没抽到一半,就撞见了那坟头都长草了的戚檐诈尸。
不就是平日上香的时候三心二意的,待祖宗轻慢了些吗?至于因此就送他去见鬼吗?
文侪笑起来,庆祝继狗屁的人生外,他又有了群狗屁的祖宗。
***
一旁的戚檐听着文侪难耐跪地的脆响,心里头郁闷得发紧。
“死也不给人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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