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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的敌人多数都是男人,很少有姑娘会干这一份让人哀叹工作———到这里我不得不提起在那像狗一样供布亚诺家族派遣的日子中一件小事。
那还是年轻的我———可能才刚解决几个人的时期。
我曾带着一群人解决敌对势力,他们走投无路逃进了沙漠中,我就带着这群人追了上去。
沙漠是一片荒芜的土地,是一片连杂草都不愿意留恋的地方———我有点忘记那个时候的环境,只记得很热很闷。
那样的环境对我来说确实是家常便饭,即使是年轻的我也对这种环境提不起任何特殊的心情。
同样的,解决敌人对于我来说也就像打开果酱一样不需要任何手段和力气,但由于身边的那群蠢货连续不断地犯错给了他们喘息之机。
在一边解决他们的同时我带的傻瓜们也都因为愚蠢下地狱了。
需要解决的人的车和我的车都报废了。
我记得当时两边的子弹都用尽了,于是我扑了上去,割开了四五个男人的喉咙。
他们的血液喷溅到我的身上,喷满了我的全身,发出恶心的味道。
完成任务后我将两辆车有的零件拿来修一辆车。
车修好了,但主要问题也就发生了,这辆车开了只有一天就出现了问题,我承认我对修车这方面的技术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刚出生的婴儿。
于是,我就这样悲哀地裹着这样混着血的衣服在沙漠中走了三天三夜,躲避严寒酷暑和流沙才走到公路旁边。
在沙漠中行走那是种刑法,我感觉我的每一步都是在刀尖上行走。
但这不是令我作呕的,恶劣极端的环境只会让我提起更浓郁的挑战心。
主要的矛盾是来源于衣服,它在我身上呆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裹着它,那股腥臭味儿还有粘腻的触感一直萦绕在我的周身,我几乎快喘不过气来而溺毙———见鬼!
如果不是因为将它脱了容易晒伤并且害怕晚上被冻死,我真想裸着出去。
最后,光辉女神保佑。
我在公路旁又走了大概几小时,绑架了一个开往不知名小镇的货车司机才回到意大利。
那个时候我都快觉得我已经死掉了,身上的臭味儿是我的尸臭———真恶心,那个味道,真的相当恶心。
我想就是从那个时候我才喜欢女孩的———毕竟我一想到男人就想到那个沙漠,那些血肉模糊的尸体和恶心的味道———我的卖命经历让我拥有了一项传奇特点,看见的每一个男人我甚至都不会认为他们是活人了,他们每个人都是尸体。
坦诚地说,这个经历给我带来了一段时间的阴影。
那个时候的我可没办法像现在这样一切都全盘接受———让我抽根烟可以吗?哦对了,抽烟。
是这样,我对它的依赖不小于我对姑娘们的喜欢———我记得有个女孩说过我的肺可能已经变成黑色了,它快枯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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