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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看着张氏微红的眼眶是有点儿难过的,青奴从来没有离家、离开她身边这么久过。
为了不让对方太过伤心,白谨对离别场面能免则免。
出了村庄后,白谨脚尖一转,换了个方向——他倒回了村庄。
常常偷鸡摸狗的那个混子是懒汉,毕竟真勤快的话,也不至于混到如今这个地步。
除此之外,他还是个独身,因村里人羞于与他为伍,住的地方也远离村子中心。
白谨也不是临时起意要找那个混子,他早有准备。
不仅是为了他娘亲警告混混,还要让混混去纠缠白老大,免得对方有闲心惦记祸害自己家。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个混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白谨站在门口,一块碎石就给他砸醒了。
他还迷迷糊糊的,跳起来左扭右看,“谁?是谁?!”
浑浊惺忪的双眸触到门口玉立的白谨时,眯起眼睛观察,白腻乖软的脸蛋跳入眼帘,没等他色胆包天地说些污言秽语。
目之所及就看见了白光闪耀的一把刀,比昨天的还要锋利尖锐,骇得他登时冷汗直冒,脸白得跟窗台纸一样,抖如筛糠:“你、你要干什么?杀人犯法的!”
白谨玩味一笑:“你居然还会懂法?嘁,放心吧,我手里还不想染上你的脏血。
这刀不过是护卫所用。”
混混脸色微黑:“那你来干什么?”
白谨冷漠道:“你在我大伯那里没拿到好处?”
混混也不装了,烦躁地说:“他说我没有证据,我能听拿他怎么办?当初收的钱早就用了。”
白谨眼里浮出讥诮:“废物,你就没拿到什么信物就帮人做事?事情败露背锅的可就是你一个人了。”
混混瑟缩着,他有些害怕这样的白谨,完全不像个小孩,澄澈的黑眸里闪着冷光,这让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与一个成年人对话一般。
“放心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们做了亏心事,必定心虚,会投鼠忌器。
你完全可以像以前那样耍无赖,毕竟这样的事对你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不是吗?”
白谨似笑非笑地说。
在古代对付恶人,就要比他们更恶更凶更强势,才能让他们畏惧退缩。
否则就会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以前的张氏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白谨强迫自己硬下心肠,在坏人面前势必要做个冷血到骨子里的人。
混混若有所思,白谨点到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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