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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唰唰。
北牧并没有以神魂为笔,反而以手,在一张淡红色的毛皮上书写着。
奋笔疾书。
红缮伏在一旁的书桌上,见北牧的字迹,忍不住夸奖道:“你写的字真好看,比我好看好多,你有花时间练字吗?”
北牧一愣,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夸他写字好看:“哦?是吗?还行吧...”
“以前我天资不行,脑袋很愚笨,对那些功法口诀老是记不住,更别提还有更复杂的穴位脉络在哪里,还有地脉星宿,山川河流,太多太多我都记不住。”
“那时候哪会技巧?为了修行,不得不死记硬背,去背那些难记的口诀。”
“背不下来怎么办?那就只能靠抄书了。”
“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三遍,抄到手都磨出了茧子,才勉强记得住,抄着抄着,也就练了个还行的字。”
北牧手不停嘴自谦地道:“不过我已经很久不写字了,有些生疏了。”
比起那些直接获得祖辈传承的神圣族族和星辰龙族,比起那些血脉强悍,刚呱呱坠地就能言语的传承大族。
北牧还是梦族梦白的时候,与那些传承大族还差得远呢。
当时他的血脉既不浓郁也不强悍,因此也就没有血脉传承。
他当时神魂又不算得强,没有记忆功法的技巧,也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
为了修炼,只能靠死记硬背,只能靠硬抄书。
苦,但是那段回忆,那段清晰的自我提升,那里的人,追忆已成往事。
红缮静静地听着北牧分享着他的故事乐在其中。
但或许因为是北牧,她在享受与北牧独处,聪慧什么的都暂时抛弃了,竟忘记了北牧可是被称作炼丹天才,天资聪颖,下一个以丹道点燃神火的天骄。
根本就不是北牧嘴里的天资不行脑袋很愚笨。
或许是红缮乃是第一个知道了解走进他内心的,又或许是梦白那健谈的性格又左右了北牧,北牧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边说一边写。
一心二用,待满意后,把毛皮伸入点燃的烛灯中点燃。
待红缮反应过来,北牧已经把皮毛烧得一干二净。
这是写了什么东西?
这东西真的可行吗?
真不怕弄出岔子真不怕过火吗?
红缮不由得担忧地问道:“这样会不会太过火了?”
她虽然美滋滋地在听故事,但心绪还是在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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