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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他高烧不退,就会被一个年轻的男人抱在怀里,肌肤相亲,驱除寒意;他睁开懵懂的双眼,闯进视野的,是男人矫健的胸膛,和胸膛上的一点殷红。
这个男人让他叫他“爹”
。
他叫他爹。
手部不可控地颤抖,少年按住椅子扶手,手背青筋暴突,眸色深沉阴鸷:男人的形貌已不年轻,眼尾如钩,挂满了疲倦脆弱,更显失意落魄,唯有粉嫩柔软的唇部、皎白发红的耳廓,依稀可见曾经的舜华之颜。
少年心烦意乱——单凭一颗痣,证明不了什么,需要更多的证据——他的目光狼一样,撕咬在兰旭的脸上、身上,冷笑道:“转过身去。”
兰旭居然松了口气,至少没让他继续脱。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默然顺从地转过身。
忽然一只手撩开他的头发,发丝拂过后背,刺痒;他不禁打了个激灵,略带薄怒地回过头去,却见少年死死咬住嘴唇,瞠目死盯着肩胛骨上狰狞的箭瘢。
兰旭自嘲道:“看够了吗?”
少年久久不语——正是这个位置——那时的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追杀他们,只知道马背颠簸,他被爹爹密不透风地护在身前,等到后方没有了追逐的马蹄声,他们才停下来。
爹的后襟染透了鲜血,箭翎在空中摆荡,失血过多而惨白的唇色,像荒漠中随处可见的、死气沉沉的干涸的河床。
这杆刺入父亲身体的箭,是他拔出来的,溅了他一脸的血。
他拔得毫无技巧,凭借三岁幼童吃奶的蛮劲儿,生生拽出来,箭头上的倒刺剜出好大一块血肉,他吓得大哭,父亲不济,还得强打起精神,夸赞他:“爻儿做得好,爻儿真乖。”
面对“看够了吗”
的质问,他几乎要脱口而出“没有”
,然而十六年来被遗弃的恨意,将短短两个字,生生扭曲成了辛辣的羞辱:“……你一介武夫,即无潘安之貌,又无子建之才,本以为是这具身体别有花样,方才哄得公主欢心,如今看来,并非如此,想必功夫都用在了‘曲意承欢’上啊。”
兰旭涨红了脸,恼羞成怒,却有求于人,不好发作;憋了半天,切齿道:“看也看过了,能交出乌石草了吗?”
少年轻佻一笑,一手压住兰旭肩膀,手指顺着脊背沟往下滑,堪堪勾住裤腰,感受因紧张而绷直的腰:“别急啊,能让公主神魂颠倒、弄璋添丁的滋味,哪能露一半藏一半的,小气鬼。”
他说得轻巧,实则嫉妒得发疯,嫉妒晏果——兰旭遗弃他欺骗他,却和新儿子上演舐犊情深的戏码,不惜忍受屈辱,甚至甘愿献出生命!
叫他如何不恨?若非图谋未竟,他真想当面揭穿兰旭的虚伪,问他还记不记得一个叫兰爻的人!
记不记得,十六年前,他给了这个叫兰爻的小傻子一块儿破石头,骗他开了花就回来,然后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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