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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老远,彼得就听到了一阵狂躁的音乐,格温带着彼得来到了一个对于彼得来说有点眼熟的地方。
高高挂起的白炽灯亮的像是小太阳,铁皮栏杆围起来的橄榄球场和足球场……四处都是涂鸦,这里所有建筑的风格都是五颜六色的。
巷子又窄又小,一些门店充满了淘金浪事情的复古风格,或许在很多年前,亚瑟·摩根也曾经来过这个地方喝酒,打架,然后蹲在酒馆角落差点把胆汁都要呕吐出来。
在进入了小镇之后,格温的车速慢了下来,而仔细看了一眼之后,彼得就明白了这里为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有点眼熟……
地狱厨房。
这里不就是翻版的地狱厨房吗,各种不守常规的绚丽线条,虽然说这里看上去是贫民窟里,仔细想想觉得荒谬,因为这里和地狱厨房一样,似乎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命力?
格温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个聚集地。
深夜时分,但这个地方却又人满为患,从街上往里看去说是人山人海都不为过,放眼望去全是一排又一排五颜六色的改装肌肉车和跑车。
扎着头巾穿着T恤,露出粗大胳膊的玩车一族们擦着脸上的机油调试着引擎组件,街道两边到处都是修车的店铺。
衣着火辣,肤色各异的美女们则是随着音乐晃动着腰肢,左手高举着随着音乐和人声摇摆……
“这里是我以前生活的地方……十二岁以前。”
格温轻声说道,看着周围的一切,眼神之中带着怀念。
十二岁以前……彼得愣住了一下,他和格温成为青梅竹马也是在十二岁。
那个时候,彼得的父母离开了,只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虽然说彼得是穿越过来的,很早熟。
但在法律之中,彼得还是需要监护人,而监护人就成了——乔治·斯黛西。
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斯黛西一家搬到纽约之后就落户,彼得当时并没有去多问什么,那个时候的小格温还很怕生,所以彼得就一直陪着她,陪着她,度过了全部的学生时代。
但没想到,今天,格温带着彼得来到了彼得未知的,她十二岁以前生活的地方。
“你以前似乎跟我说过你喜欢赛车,就是因为这里的环境吗?”
“嗯。”
格温轻轻点了点头:
“在这个地方的小孩出生就和车呆在一起,我记得有人六岁可以麻溜的把车子洗干净,再大一点的,十二岁就可以把车玩转,到了十六岁,就已经比得上镇子里最老炼的修车师傅,自己改装了一辆赛车,并且骑在在一票老手头上拿到了冠军。”
从娘胎里就开始踩离合了?听着这样的消息,彼得口中不经意的挑起了眉头:
“那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叫做多米尼克·托莱多?”
彼得只是随便口胡了一局,但此刻格温则是露出了些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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