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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沈飞的机智,当然是第一时间就跑了!
仓库很大,有很多杂物,跑起来还真不好抓。
后面传来交火追击和警察劝降的声音,沈飞只想赶紧跑路。
他不想被警察逮住,更不想被拉法尔做掉!
该死的……他这是什么运气,刚到洛杉矶的第一个晚上,就尼玛遇上军火交易,还他妈让警察端了!
他包都没拿,不过那包里只剩下一些衣物,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地址在他口袋,他全身上下就一把手枪和地址。
已知这个仓库起码有两扇门,卷帘门肯定走不了,拉法尔他们肯定走的后门,沈飞也决定原路返回,爬窗离开!
就在他找准机会准备爬上破烂窗户的时候。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中东人,大概七八米的距离,还背着一个黑袋子,对方也发现了他,嘴里说出他听不懂的阿拉伯语。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沈飞没有半点犹豫,抬手就开枪!
对方也是第一时间掏枪,但他背着黑袋子,反应也没有沈飞快,开枪比沈飞慢了不少。
沈飞知道他的枪法稀烂。
所以一点也不吝啬子弹,疯狂扣动扳机。
这枪的后坐力比沈飞想象中要大很多,连续射击甚至让虎口都有点发麻。
但没想到第一枪就正中了敌人的眉心,剩下几枪也打在了身上,冒出了几朵血花,居然没有一枪空枪?中东人的白色头巾被染红,直直地向后倒在倒下。
沈飞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手里的1911,自己都感到无比惊愕,他甚至都没怎么瞄准啊!
“卧槽?我这么准?”
他跑过去看了一眼还睁着眼的敌人,这一瞬间心情很复杂。
他居然用枪杀人了……不过并没有出现影视剧小说里说的第一次杀人会有各种反应,沈飞完全没有想要呕吐或者战栗的感觉,甚至有点兴奋。
这都是一瞬间的情绪。
沈飞的动作很快,跨过敌人的尸体就想爬窗逃跑,但他犹豫了一下,选择把那个黑袋子背了起来,再跑!
这他妈是他的战利品!
他把装满武器的黑袋子挎在肩膀上,费力地爬窗。
“焯,这么重……”
这黑袋子起码得有四五十斤重!
背着还是挺费劲的!
但不至于动都动不了。
沈飞爬上了窗户,后面正好有警察追过来,嘴巴里喊着。
“别动!
下来!”
沈飞哪里会吊他,头也不回跳了下去,他跳下去的那一刻,警察的子弹就打在了铁杆上!
从窗户跳下去大概三米五高,沈飞落地后下意识地向前翻滚,想要卸力,他小时候报过跆拳道的夏令营……这是他学到的唯一有用的技巧。
但他娘的袋子太重了,这一翻滚肩带差点没把沈飞勒死。
“咳咳咳……妈的。”
他揉了揉喉咙,背起袋子赶紧跑。
他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反正跑了好几条街区,最后进了一个公园,一头扎进了小树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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