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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居然有小溪?”
诺诺惊奇的说道,身为水系魔法师,她对水元素的亲和要比其他人更高,也更喜欢这种具有水的环境。
“血溪,别喝,别碰,尽可能的远离。
喝了可能拉肚子,长时间触碰的话也可能腐蚀手。”
文鸳解释道。
这片分岔路口前的空地要比之前见过的都要大,也都要高。
几棵三米左右的灰色树木长在其中,发散出火红的叶子给人一股破败的生机感,就仿佛是在这勉强长成的一样。
“乌木啊,好东西。
用来做盔甲或者武器都不错。”
文鸳评价道。
几棵红色的灌木在小溪边轻轻摇晃。
文鸳蹲下来拨弄了一下这些灌木,发现里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有几只红蚂蚁在灌木下爬行。
这地方的一切都是红的,红色已经成了保护色,变得稀数平常可见了。
“队长!
小溪里有鱼!”
小艾的声音从那边传来道,文鸳抬头看见这群家伙全都围在小溪边似乎在看些什么。
自己也凑过去一看,好家伙,一只毒金鱼正在小溪里游荡,时不时呲牙想要跃出水面,又被诺诺用法杖一头敲下,看起来颇为滑稽。
“靠,警戒的人呢?芬格尔,今晚上吃狗肉火锅!”
文鸳生气的瞪了一眼芬格尔说道。
“老板!
这是种族歧视!”
芬格尔委屈的抗议道。
“歧视个屁!
盗贼干的不合格,小心回头工会给你降级了。”
文鸳又瞪了芬格尔一眼说道。
“队长,芬格尔是道格族,道格族都有耳听八方的能力,其实看不看没关系,有点风吹草动他就能听到的。”
朱莉忍不住解释道。
“还有这事?哦对,确实有来着,我给忘了这茬了。”
文鸳这才想起了确实还有这事,比蒙各族的特色又杂又乱,有时候他忘记一两个也是实属正常。
比如道格族,文鸳的记忆里对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对亡灵有特攻,另外就是一则谚语:沃尔夫族走遍天下吃肉,道格族走遍天下吃“今晚上给你加餐,整顿骨头汤喝。”
文鸳也打量起这条毒金鱼说道。
“老板你真好!”
芬格尔差点就做出了汤姆吻大表哥脚趾的那个动作,道格族认定主人就会极其忠诚,舔靴子都是正常的。
当然,前提是主人得比自己强才行,不能更弱。
毒金鱼只是俗称,这东西准确的名字应该是血红食人鲤,在谱系上,这东西是丛林食人鲳的趋同进化体,都是属于原本无害的生物在环境渲染下变得具有极大的侵略性,而且很容易对比自己体型大的生物发起攻击。
你要说能吃吧,其实也能。
不过这东西俗称都叫毒金鱼了,还是别碰比较好。
鱼身上的眼睛和面怪一样变得具有脓状,看起来怪恶心的。
而且腮那里还长了一个同样的包。
总结就是一句话,如果你口味比较猎奇,你来这是来对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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