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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许昌还好,毕竟是曹操治下,算临时的一国之都,挺繁华的。
出了许昌,李薪看到的就已是人间悲剧。
特别是在路过一些城市时,真可以随意在路上看到人的尸骨,饿殍满地。
这时,李薪就会忘记骑马的胯痛,心中悲痛不已。
成年人也就算了,主要是,小孩子同样如此啊!
小孩子肉比较嫩,甚至还会被野狗或不知名的动物撕咬得只剩下骨头。
那小小的骨架就散落在路边的草丛中,让李薪感觉这时代,人命是多么地不值钱。
“正常的很,等你看多了,就麻木了!”
也许是看到李薪的神色,夏侯惇冷冰冰地道。
经过几日赶路,李薪发现这个夏候惇人是真不错,表面看着是个糙汉子,有时居然还挺细腻的,根本不像三国里写的那样性格刚烈暴躁。
其实,三国写的也是戏说三国,编撰的,但李薪看多了,还是觉得跟眼前这位糙汉子差好多好多。
也就是有幸走上这么一趟,李薪才见识到三国为何会如此在历史中出名。
对!
太猛了,这应该就是三国应有的样子!
在他们碰上一群足有上百人的劫匪后,夏候惇冰冷着脸,手持大刀,一马当先,勇猛无匹。
一刀过,就是一条人命的消逝。
甚至有时,他真的能把人一刀劈成两半,这可是需要无比强大的力量与厚重兵器才能做到的。
有人说,三国写的太假了,哪有斗将之说,更多的名将是身在背后,只派手下的士兵打上一场。
但就是这么一场战斗,让李薪觉得或许三国写的也没错。
因为,一名猛将的带头冲锋,作用实在太大。
一方面,他的厮杀之凶猛,特别是一刀把人劈成两半,给人造成的视觉刺激太大了,会让敌方劫匪心生恐惧,不战思退。
另一方面,也能鼓舞我方士气啊!
真的,亲身体会,李薪感受到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属于男人的血液都沸腾燃烧起来了,也不由自主地冲杀出去。
在这个你死我活的残酷时代,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李薪杀了三个,自己背后也中了一刀,从肩膀被人劈到肋下。
幸好,刀口进去不深,有华佗的药,李薪只是微皱眉头就挺了下来,一声不吭。
“好,没想到还是个好汉子!”
见状,夏候惇不禁大笑着夸赞道。
“谢谢将军夸奖!”
李薪脸色有点失血苍白,得到这位历史上的三国猛将夸奖,还真是开心。
接下来,李薪无聊也会向夏候惇学习一些杀人之术,与后世流传下来的不一样,夏候惇说他所学的杀人术,主要是靠势。
对!
杀人技巧很重要,但是在厮杀时,势才是最重要的,能有个人的一股势的加乘,才是猛将之基。
简单来说,是气势,往具体点说,是靠积势蓄势。
李薪学得很认真,就这样在路上遇到足足有八伙劫匪,也是厮杀几次,还未到达长沙,李薪就醒了过来。
……“呼~”
醒来之后,李薪一点也不觉得累,在梦中所有的累似乎全部留在了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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