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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赵知颐是本地土著,那他就会发现孟则这句话其实跟让他在床上腿抬高点没区别。
但他不是,也没有意识到哪里不对,侧过头将自己的后颈露出来,那一截修长白皙的脖颈在晨阳中泛出温润的微光,好似触手生温的玉石。
孟则半垂着眼皮,将他脖子上贴着的那张已经失效的抑制贴揭下来,那枚小小的腺体仍旧有些肿,但是牙印已经淡了许多,泛着与周遭雪白肌肤不同的淡红色,像是落在雪地了里的一瓣早樱。
赵知颐唔了一声:“还有点痛,麻烦你轻一点。”
“……”
孟则说:“知道了。”
他将新的抑制贴准确的贴上去,指腹擦过赵知颐温热的肌肤,细腻的触感让他微顿。
是所有Omega都这样软,还是说只有赵知颐这么软?
赵知颐伸手摸了摸后颈,弯起眼睛道:“多谢。”
“不用。”
孟则面色淡淡,“本来也是我造成的。”
赵知颐轻撇了下唇角,心想你还好意思说,他没再理会孟则,下楼去吃早饭。
余述恩等人已经在餐桌边上坐下了,余述恩一脸和蔼笑意,看的赵知颐头皮发麻:“知颐,昨晚上睡的怎么样?”
赵知颐微笑:“很好啊。”
“那就好,快来坐。”
余述恩道:“我特意让厨房给你炖了补汤,你太瘦了,要多补补身体才是。”
赵知颐看了眼那碗热气腾腾的鸡汤,没拒绝,乖巧的喝了——这鸡汤外面饭店不得买个八八八一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孟则脸色却不太好。
余述恩是非常古板的那种家长,在他看来,余桃是个Omega,迟早都是要嫁出去的,生下来的孩子也跟他关系不大。
赵知颐和孟则的匹配度很高,必定能生下优秀的后代,一直生下去总能生出继承他血脉的Alpha,孟则已经养废了,他会将自己的全部心血寄托在这个未出生的孙子身上,让孟家彻底成为过去式。
将余述恩的这种想法带入赵知颐上辈子的世界就不难理解,重男轻女和重A轻O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女性所承受的苦难,这个世界的Omega也同样在承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因为信息素的存在,Omega甚至连自我意识都会被信息素所支配。
是以哪怕余述恩对赵知颐的态度非常慈爱,赵知颐还是不想跟这人打交道,他清楚的明白,在余述恩的眼里,他不是一个拥有完整人权的人,而是一头等待生育的种猪,孟则也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他繁衍后代的工具。
早饭过后,赵知颐和孟则一起离开别墅,孟则问:“你去哪儿?”
“学校。”
赵知颐道:“我今下午有门考试。”
“你,考试?”
原主和赵知颐一样,今年大三,不过相比起原主一学期十门课能挂九门的自由散漫,赵知颐从不缺席任何一场考试,倒不是他多热爱学习,单纯因为重修费很贵并且浪费时间。
“我朋友说这门课的老师很凶,缺考的话会骂人。”
赵知颐道。
孟则送赵知颐去学校。
赵知颐刚下车,就看见一道黑影冲了上来,他吓一跳,后退一步才看清楚那是胡子拉碴的程徽。
程徽眼睛里全是红血丝,衣服也皱皱巴巴的没换,看起来颓废的很,他激动的上前想要握住赵知颐的手,赵知颐嫌弃的躲开:“找我有事?”
“我知道错了知颐,我真的知道错了!”
程徽满脸懊悔,“以前都是我不对,你不要跟我生气了好不好?我昨天才知道,没有你的话,我连活下去的意义都没有。”
赵知颐:“那你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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