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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
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
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
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
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
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
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
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
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
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
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来,几乎忘了受伤颇重的手腕。
象头发情的雄鹿似的,在女人堆里钻来钻去,惹得骂声一片,他却自得其乐,不时的抽着鼻子,分别着各种脂粉香。
卫风打架不怕,揩油吃豆腐也是常事,但象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钻在女人堆里的事,却有种本能的拒绝,他看着李维的兴奋样,脸红得象块布,浑似耍流氓被女人骂的是他自己。
他下意识的和李维分开了一段距离,生怕别人认出来他们是一起的。
“公子快点,前面就到谢馥春了。”
李维一点没有自觉性,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引得旁边的男人女人纷纷侧目,对这位一点素质也没有的家伙表示鄙视。
谢馥春是长安粉市最有名的胭脂店,他们家卖的货都是上等货,胭脂的颜色最纯正,而且不易脱色,香味淡而不烈,深受长安城的贵妇人喜爱。
不过他们家最有名的不是胭脂,而是粉。
他们家的粉状如鸭蛋,粉质也象煮熟的蛋白一样细腻,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敷在脸上有种柔和的光泽,不象其他的粉那样呆涩。
当然了,这种粉也相当贵,一金一饼,而且每日仅供二三十枚,是种供不应求的好东西。
然而人的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值钱,越是受人追捧,所以谢馥春顺理成章的成了贵妇人最多的地方,当然了,登徒子也就多了。
卫风到谢馥春门口的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谢家胭脂店里全是人,而且大部分是女人,年轻的,年老的,漂亮的,难看的,全有。
要想在里面站住脚,就得和那些女人挤在一起,这对卫风来说,实在不是个容易做到的。
假如旁边是个年轻的美女也就罢了,万一是又老又丑的怎么办?象自己这么玉树临风、帅气十足的公子哥岂不是要被人倒沾了便宜?卫风还在犹豫,李维却象只兔子一样窜了进去,手里拎着果子包,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挤去,里面莺声燕语之中,立刻响起了一阵惊叫声,随即是一片鄙夷的斥责声。
丢人啊,要是带田默出来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卫风惭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过,地缝是不常见的,所以他只能找了个墙角,窝了起来,等李维买完了粉出来。
李维在女人堆里闻香正开心,轻易哪舍得出来。
卫风百无聊赖的用脚尖踢着地上的石子玩,又捡起一个石子,在地上画些自己都看不懂的图案,消磨时光。
等了半天李维也没出来,他有些急了,站起身来探头向里面看去。
里面人头攒动,只能隐约看到李维被人包围在那里,乱糟糟的,好象跟人吵了起来。
卫风一惊,连忙起身要去看看出了什么事,这个家伙不会是沾了哪个不能惹的女人便宜,被人家抓了现行吧?这家店出入的大户人家多了去了,随便出来一个都有可能是两千石的官儿,卫家现在不比以前,真要惹了事,他也罩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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