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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马车随着千里绿荫驶入巍峨城墙之内。
临近两境边界,人口流动庞杂,游人习俗各异,易生口角争端,因此城内戒备森严,每隔数十丈便有兵卫巡查。
街上如今不许百姓随意佩戴兵器,刀剑之类需在入城时暂存于刑妖司。
但一路行去,仍能从路人的步伐与身姿中看出,与他们错身而过的,有不少是外来的江湖客。
倾风将一帮小童送去新建的刑妖司,安顿好后,与林别叙步行走在街上,想逛一逛这灯火通明的熙攘集市。
沿街两侧的摊子里多出了许多异乡打扮的商客。
这些走南闯北的行商脑子最是活络,早早赶来做了起营生,多是贩卖一些便宜物件,顺道摸摸两境百姓的喜好差异。
能说会道的,凭着张嘴扯些糊弄人的鬼话,引得四面八方的客人前来旁听,生意倒也算不错。
倾风随着人群往前,在一片喧哗的吵闹声中,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喊“侠士”
、“先生”
之类。
街上的“大侠”
实在太多,连路上追逐的孩童玩闹间,也会自称一句“本大侠”
,倾风没当回事,直到最后,那女声焦急地喊出她与林别叙的名字,倾风才诧异回头看去。
拥挤人潮中,赵余日挥舞着手臂,面色焦急地朝她小跑过来。
“余日姐?”
倾风定睛看了两眼才敢确认,绕着她转了一圈,惊喜道,“余日姐,气色大好了,年轻了十多岁。”
比之当初瘦骨嶙峋、面黄缩腮,总低着头,一幅疲惫至极,悲苦凄衰模样的人奴,而今的赵余日身形丰满了许多。
一身簇新衣袍,脸颊红润,仪态端庄,已然彻底走出昔日的阴霾。
只是头发还有些枯黄,冻疮留下的疮疤也一时消除不去,暴露出她曾经受的苦难。
赵余日先前在后方追赶,可真见了两人又有些不知所措,几次整理着自己鬓角的碎发,两手抬起又放下,习惯性往裙子上反复擦拭着手心,好半晌才既欣喜又忐忑地说道:“方才见你们路过,才知晓你们回来了,还以为是自己看错,没耽误了你们吧?”
倾风笑说:“哪里的话?本是打算明日去看你的,现下省了功夫。
数月不见,余日姐过得可好?”
“好,好!”
赵余日讷讷应了两声,频频点头。
因觉自己嘴笨,羞赧地红了脸,终于回过神来,挑拣着说道:“我在家中左右无事,又实在闲不住,见城中商客游人往来如梭,便也学着在前头支了个摊子,卖些包子糕点,想试试自己的手艺,多少是个进项。
岂料生意还算不错,存下一点积蓄。
加上我家那个木讷汉子卖力气挣来的银钱,上月刚在城南买了间小院。”
她说到这里声线颤抖,眼眶湿润起来,用袖口小心地擦拭,带着种苦尽甘来、难以言表的喜悦之情说:“而今也算是有个,能遮风避雨的落脚处了。”
三人站在街道中间,前后都有人流冲撞,倾风认真听着她叙说,抓着她手臂将她带到路边,笑吟吟地应和:“是好事。”
她抽空问了一句:“你女儿呢?”
“我女儿去了刑妖司。”
赵余日止住哭腔,笑眯了眼,眸光烁亮道,“那丫头平日闷声不响,看着比她爹还让人着急。
我寻思着送她去凑凑运气,即便不能入刑妖司的眼,好歹也可以混顿饭吃,反正不白走一趟。
结果先生捏过她的根骨,说她有天赋,将她留在官署里教习。
还每月给她一笔补贴的银钱。”
倾风笑说:“什么叫闷声不响?我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个有出息的人。
若是你愿意,我本也打算将她带去刑妖司学武。
那小姑娘遇事不乱,聪慧机敏,还能吃得苦,我看着喜欢。”
林别叙背对着川流的人群,一张脸被高悬在头顶的灯火照得明暗不定,半边肩膀铺洒着夕阳艳红的余晖,半边肩膀是晦暗惨淡的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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