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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寻讨厌学校。
无论是课堂上那种让人觉得浪费生命的讲课进度,还是周围没法沟通的同龄蠢货,都让他对校园生活没有留恋也没有期待。
从小到大,他看不上别人,别人也不爱带他玩,善良一点的环境会孤立他、冷落他,乱一点的地方还会三天两头大动干戈。
窦寻总是刚到一个环境,就恨不能立刻摆脱,好像下一个环境能更好一样。
直到他的中学生涯只剩下短短的一个尾巴,方才浅尝辄止地体会到一点做学生应有的滋味。
也只是“浅尝辄止”
而已,徐西临虽然去哪都带着他,但是别人讨论的游戏和女孩他都插不上话——游戏他不爱玩,女孩……除了偶尔混在一起的那几个,他基本都不认识。
别人也仿佛知道他听不懂一样,从不主动找他说。
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感受,都快要到头了。
窦寻心里茫然若失,又无从倾诉,对徐西临生出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依赖,恨不能考完试以后能把他一起打包带走,可是那货非但先天大脑发育不良,还一天到晚吊儿郎当,一多半的心思都不在读书上,根本没有上进的意愿。
窦寻越想越恨铁不成钢,于是当天又寻衅滋了一回事,找碴跟徐西临吵了一架。
吵完,他自己默默回到屋里拆了一整包猪肉脯,边思考人生边吃,一不小心吃完了,窦寻也思考出了结果,他想:“我要再上一年高中。”
徐西临少爷脾气,时常让窦寻气得拂袖而去。
不过吵归吵,等气头过去,他也不大会跟窦寻一般见识,因为窦寻属于一只哺乳纲、灵长目下的不明物种,是一只俊秀的人形宠物,有一副别出心裁的脑回路,不能以人的道理来衡量。
那以后的几天,老成徐西临他们几个轮番上阵,一天纠缠蔡敬三次,硬磨着蔡敬答应他们一伙人去代班。
五一放假回来,徐西临就带着甩不掉的窦寻同学,出席了他有生以来的第一份“工作”
。
蔡敬周二和周六在麦当劳工作,不能随便替,其他时间则无所谓,他在一家很小的私人快餐馆里当服务员,小快餐店管理宽松,跟老板打过招呼就行——反正老板只出一份工钱,不在乎是不是一个人领。
第一天上班还挺新鲜,徐西临干得津津有味的。
当天傍晚,有个打扮得让人眼前一亮的中年男子走进小快餐店。
他衣料挺括,打理得很细致,风度翩翩,没有寻常中年男女挺胸叠肚的“富态”
,头发甚至能看出一点打理的痕迹,跟店里的民工与穷学生们一对比,显得非常格格不入。
那男人进门,不着痕迹地四下打量一番,然后挑了张角落里的桌子,先用餐巾纸把长凳和餐桌抹了一遍,这才微提裤腿坐下来。
那坐姿很是优雅,好像此人不是来喝地沟油,而是来品拉菲的。
窦寻面无表情地走过去,想起徐西临嘱咐过他对客人要微笑,于是又强行挤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硬邦邦地问:“吃什么?”
徐西临在柜台后面捂住了脸。
来客远远地看了徐西临一眼,点了几个菜。
这客人可能是个事儿逼,统共两个菜,他这个不让放香菜,那个不让放葱花,一会要求少放酱油,一会要求给他盛一小碟醋,窦寻一只手插兜,连根笔也没拿,站着听完客人的一通细碎的吩咐,他略微一点头,转身就走。
男人叫住他:“同学,你记得住吗?”
窦寻:“要不我给你重复一遍?”
那男人脾气不错,笑了一下,没和他一般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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