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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誉之问:“吃饭比健康重要?”
“嗯,”
林格围好围巾,戴上帽子,手放在门把手上,回头,对林誉之一笑,轻描淡写,“确实重要,毕竟是相亲。”
咖啡苦
林誉之颔首,说了声好。
他表现出不同寻常的镇定,镇定到没有再次尝试去挽留林格,任由她离开。
林格反手关上门的时刻,看到林誉之低头,用镊子夹起之前留在她牙齿中的填充物。
雪白的房间,他与周围的机械同样没有温度。
这完全不像他。
在林格记忆中的林誉之,一句话就能将人噎个半死。
在此之前,林格的嘴巴,谦虚说自己第二,绝对无人敢狂妄地做那个“第一”
。
林格打小就能说会道,被奶奶戏称是七八岁的孩子长了个七老八十的嘴。
光会说还不够,林格还胆大,没学会走路先学会跑,五岁时就撩起裙子学爬树,六岁起脱了小公主凉鞋下河捞鱼,七岁时一战成名,把一个刚调来教学的小学语文老师气哭——
尽管结果是林臣儒大包小包带着林格去了小学语文老师家道歉,老师也原谅了她,但林格一张嘴不好惹的形象算是彻底奠定。
没想到林臣儒带回来一个毒舌proax版本。
彼时林格刚刚步入青春期,对异性的很多用品都很敏感——是那种看到后会感觉到尴尬的敏感,而闯入她们家中的林誉之明显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
家里的卫生间中多了许多东西,毛巾架上多了几条雪白雪白的毛巾,狭窄的洗手台上格格不入地多了一瓶印着toford的黑色沐浴露,还有标注着dior的两个玻璃瓶,一瓶应该是面霜,另一瓶,林格不认识,反正不是香水,还有个精致的手工剃须刀。
林誉之只喝纯净水,过滤器的也不行,他也不喝小区里直饮水机净化后的水,甚至自己买了茶吧机,去超市里买大桶的矿泉水。
米饭也是,只吃东北的五常大米。
蔬菜只吃最新鲜的,但凡有点蔫叶子就不吃,牛奶只喝早晨送来的、现挤的。
他是汉族人,却不吃猪肉不吃羊肉,只吃牛肉和去皮的鸡肉、鱼虾,不吃任何内脏,不吃任何根茎类植物,不在外面小店里吃饭,不吃葱姜蒜香菜等大量有气味的东西——
若是没有,他也能吃,但吃得很少,只挑自己能接受的一部分吃。
这还不算。
他毛巾一共有十条,杯子八只,自备的饭碗碟勺筷共计五套。
做什么事情都不急不慢,缓缓舒舒的。
林格觉得他的派头一点儿都不像私生子,像来民间体验民生疾苦的王孙公子,和他们完全不在同一个生活水平上。
像他那狭窄房间里徘徊的、与这个家格格不入的香味,又像林誉之摆在他们家那价值几百块洗漱台上的精致瓶瓶罐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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