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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丛暮抬眼看见了他,连忙涨红着脸同他摇摇手,问了他好,又小心翼翼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只是紧张太过,一句话说得结结巴巴,简直像是小孩子学说话。
丛暮略一思索,迟疑道:“……你是余枫?”
男孩子连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呲着一口大白牙,脸上的表情几乎称得上是兴高采烈了:“你还记得我!”
这余枫就是几年前丛暮在拉斯维加斯玩的时候朋友送他的鸭子。
他身世有些可怜,父母虽然健在,但都是不知多少年的瘾君子,不仅负债累累,家里还有一个听力残障的妹妹,兄妹俩平日里只靠余枫打点零工维持生计。
后来他父母被强制送往戒毒所,留下债主天天提着棍子守在他学校门口要账。
若只是他自己,躲躲藏藏还勉强能应付下来,只是有一天,她妹妹放学后哭着回到家里,一边打哆嗦一边跟他比划,说要帐的人在校门口威胁她,要是再不还钱,就将她卖到妓院去。
余枫走投无路,只好去琢磨来钱快的“生意”
。
那时候oonlightbunnycity为夺人眼球搞了个“新货”
拍卖,余枫让人捆成个性感的粽子放在笼子里,口不能言地跪在台上,只等买家观摩开价。
丛暮第一次去拉斯维加斯,同行的朋友说带他见点新玩意儿,于是一行人直奔oonlightbunnycity。
虽然丛暮那时因为得病的缘故,对万事万物都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但是台上这种将人当作货物买卖的场景,还是让他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适。
他中途便独自离了场。
但正巧拍卖时他们同行的一个朋友与另一位竞拍者有些摩擦,于是现场火药味沸反盈天,连带着交易金额都水涨船高。
他这位朋友将人拍了下来,却只是为了博个面子,一来不喜欢余枫这一行款,二来人家在拉斯维加斯也有老相好,于是便做了个顺水人情将余枫送给了丛暮。
那天晚上余枫大概是头一次,虽一早让人七七八八教了个全套,只是脱衣服似是要扒皮,丛暮扫他一眼,他能直从脸颊红到胸膛。
丛暮有些意兴阑珊,心里想这孩子大概连自己的性向都没搞明白,就这么被赶鸭子上了架。
他将睡袍拢起来,点了一只烟,倚在床头上,温和道:“不必勉强,不喜欢就穿衣服走人,我不会对你们老板说的。”
他这么说,余枫的脸肉眼可见红得更甚,几乎要红到屁股上。
“没有,没有不喜欢。”
男孩梗着脖子,“我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而且你长得那么好看,是我,是我赚了!”
“是吗?”
丛暮笑了笑,“会抽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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