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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奈何小时候贪玩没有毅力,长大了后悔却找不到那样好的学习机会了。
这些时日,她过得相当充实,连开了几天的直播,那帮粉丝不光不觉得无聊,还钦佩至极,好多人都说要是上学的时候能有这种韧劲,说不得也能读名牌大学走上人生巅峰了,当然,想努力什么时候都不晚,以后可要改变改变生活状态,整天除了上班就是打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的日子,未免太颓废了,健康的生活有益于身心!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
方肖和若华慢吞吞把视线收回,落在夏芬摆弄银元的手上,张了张嘴都没说话。
罢了,她喜欢就让她玩,老太太来到这个时代到是重返青春,越发的年轻活泼起来。
前两天若华收到了稿费,千字两元,一共得了八十块银元,连方肖都惊了,民国有些老百姓过得是真苦,饿死的不知凡几,可文人,读书人,过得也确实是滋润,同样是写文章,方肖当年在杂志上,报刊上发表,也就赚个烟钱,酒钱,女儿赚的不少,不过也多是辛苦钱,想赚得多,就要辛辛苦苦,日日夜夜地写作,看看现在,自家闺女轻轻松松写了四万多字而已,赚来的按照现在的购买力,足够普通人家一家三口滋滋润润地过上许久。
其实他们不太清楚,别看那些知名作家动不动千字五元,八元的,瞧着千字两元不算高,但千字两元这个价格,在阳城来说已经绝不是新人作家能拿的,一般新人能拿千字七角八角,那就是前途无量,方若华算是特例了。
“明天小说月报发行,咱们姑娘的小说应该要发出来了?”
夏芬脸上露出一点儿古怪的笑意。
方若华还是低头画画,充耳不闻。
她这篇文写的时候确实用了心,但写完修改好寄出去,马上就淡忘了。
毕竟这篇小说不是为了她自己而创作,而是为了原主。
想到原主,方若华这么个冲淡平和的小姑娘也不免叹了口气,她不知道那个在大牢里‘出卖’丈夫的小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知道作为项家的童养媳,方若华很敬重自己的丈夫,她不懂什么大道理,可她知道丈夫是读书人,读大学的,按照以前的说法,那就是个进士老爷,自己就是再苦再难,也得让丈夫安安稳稳地把书读完。
项君拥有的一切,全是原主连求都不敢求的东西,可她费尽心力想要抓住的丈夫,却轻而易举地舍弃她,恐怕没有半分不舍,在小说中,原主死去的时候,项君正在陪着谢冰心买胭脂,听到消息,也只是唏嘘了声而已,谢冰心到说了声可怜。
小说月报算是国内比较出名的刊物,读者很多,不少政商名流都有订阅。
阳城首富柳家,老宅坐落于城东开明路,可以说多半条开明路都是柳家的。
柳东来穿了件儿长褂,坐在躺椅上,左边石桌上摆着一残局,手里拿着杂志,细细看上面的一篇小说——“荆衣记?”
他向来没有附庸风雅的毛病,读书不多,也没有读报看杂志的习惯,因为小说月报现在是阿青任主编,他闲来就不免看看,男人嘛,年轻的时候贪花好色,到了半老的年纪,心思淡了,还是怀念原配。
老婆,老婆,那是老的更好!
柳东来近些年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原配才是真正的妻子,你有一房子的钱,她是你的妻子,你一文不名,她也是你的妻子,后头的那些年轻的,漂亮的,柔情蜜意的,说得再好听,对你好,看得也是你的钱!
感怀
柳东来读了一段儿,觉得写得不错,他是没读过太多的书,可他觉得,这篇小说就是不怎么识字的老百姓听了,也会觉得好,里面有一股让人心动的味道。
能从一介白丁,一手把柳家发展成如今的模样,除了早年靠了外家的势力以外,他本身也能力出众,性情坚韧,却惯常不懂什么叫伤春悲秋,这回读了这篇,居然也掉了三两滴眼泪。
他想起以前了。
阿青也是名门闺秀,阳城淑女,当年求亲的人能从阳城东边排队排到西边去。
他身份不够,打阿青的主意,手底下那帮人没有一个看好,就他那种大老粗,而且还是刚刚显露出点儿手腕,远算不上能耐的小商人,凭什么娶人家陆家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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