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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2页)

白玉堂会吃,尤其爱吃鱼头鱼脑,一筷子皮肉分离!

“呕!”

孙行知还干呕了声,怕白玉堂不高兴,连忙退开,再也不肯看一眼。

方若华假装仔细想了半天,一拍手:“确实有条锦鲤丢了,听师门的师兄说,这条锦鲤从来是被当成吉祥物用,能让人心想事成,很有些道行。”

展昭:“……”

1275还在那儿炸毛:“天啊,居然连它也跑了,知道有灵的锦鲤有多贵吗?知道吗?我家主人花五百万买,愣是没人卖,人家圣德门丢了就跟没事人一样,连找都不往回找。

怪不得以前听人说,圣德门门主爱吃锦鲤,门人专门养了一池子给他吃,我看八成是真的,要不然那么贵的东西,也不会没人在意。”

一撇头,1275都维持不住温文尔雅的面貌:“仇富了!”

方若华咳嗽了声:“若真是我家师门跑走的锦鲤,即便被人吃了,好歹也让我收尸,送回去安葬。”

“开什么玩笑,怎么可能让凡人吃掉!”

1275呵呵两声,几乎快忍不住要翻白眼,幸好还记得自己在工作,维持住了面子。

“要真是那条锦鲤,被人吃,那只有一个可能,可怜的人让它咯掉一口牙。”

方若华放松下来,脸上却一本正经地道:“都别这副表情,毕竟是鲤鱼,锦鲤也是鲤鱼,有灵的还是鲤鱼,就是被人吃的,谁吃不是吃?”

她扭头看孙行知:“你家毛毛就好吃鱼,说不定在我师门的时候,它就没少捞锦鲤吃。”

孙行知:“……”

简直毛骨悚然!

展昭也不忍心再听下去,要是什么都不知道,可能还没太大的感觉,但他见过圣德门那些妖物,个顶个的和人一样,性情各异,而且多数都很温和,爱与人亲近。

相处久了,甚至觉得它们与人也无甚差别!

那锦鲤他虽未曾见过,可听李秀才左邻右舍所言,是个温柔缄默的姑娘,很会织锦缎,做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既然如此,必然是能化为人形的好姑娘,看李秀才的儿子,就对它感情很深,现在知其成了他人盘中餐,就是展昭见惯了人间疾苦,也不免有一种悲悯的情感。

一念及此,展昭再看李秀才和高彬,劝和时,便不免有三分偏向。

高彬是什么人?别看和孙行知相处时和个二百五差不多,但商户人家,最擅长看人脸色,一见展昭如此,也就故作大度,口头上骂了两句就算了。

孙行知到有些奇怪,这人跟自己相处时,可没有这般欺软怕硬,就是知道自己如今做了官,他最多是没再来找麻烦,见面还是视而不见,头都不曾低一下!

想想也是,在开封府,论起名气,孙行知怎能和南侠展昭相提并论,人家是开封府包府台的左膀右臂,官居四品,陛下的贴身侍卫,能通天的大人物!

这边能通天的展昭,心中忧虑,也不知该如何劝慰李秀才,只能吓唬他,若再行凶,就真抓他问罪,他不为自己想想,也要想一想儿子才好。

李秀才愣了下,虽还是哭,到底听了进去,他儿子才六岁,离长大成人还有很长时间,再恨得厉害,都不能自私到不管不顾。

白玉堂还在吃鱼。

他吃东西时一向专心致志。

展昭和孙行知却是半点胃口也无,方若华自己说的轻松,还知道一切都是误会,但照样吃不下去,至于李秀才,简直欲哭无泪,眼见对方咬一口鱼肉,他就打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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