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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罢又在丹龙头上补了一枪。
奥底市枪支泛滥,但是为抢个手机而杀人的倒是不多。
因为敢去追劫匪的傻瓜非常罕见。
这个混混觉得今天真是倒了大霉,遇到这么个愣头青。
“杀他吧,很麻烦;不杀吧,以后还怎么混?”
他越想越来气,只好杀了。
这时一个路人双手抱着购物袋刚好从巷口经过,看到了刚刚这一幕,愣在那里。
那小混混立刻举枪对着这个路人说道:“别管闲事,快滚!”
。
那人没走,而是说了一句什么。
小混混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离电线太近了。”
那人提高了嗓音,说了这么一句。
“嗯?”
那小混混正莫名其妙,突然身上剧痛,全身的肌肉麻痹紧绷,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
他自己没有看到,是附近墙面上耷拉着的一条电线,射出了电流将他击晕。
那路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中枪的丹龙身边,小心地放下购物袋,蹲下来问道。
“喂,你怎么样?挺住啊,我去叫救护车。”
“没事,我还好。”
丹龙挣扎着站了起来,拍拍那人肩膀,说:“多谢了!”
那人看到丹龙衣服上有几个枪眼,都没有打出血,只是留下了瘀青,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丹龙看他盯着自己衣服上的洞,才注意到衣服破了,自言自语道:“哎呀,糟糕,老板又要骂人了。
对了,手机!”
丹龙突然想起自己是来帮客人抢回手机的,于是走到倒地的小混混身边,拿了手机。
他刚要离开,又想起了愣在那里的好心人。
“我叫丹龙,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救了我。”
他说完伸出手,要和对方握手。
对方这人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巧克力色的厚嘴唇上顶着一个高而宽的鼻子。
他大概二十岁出头,穿了一身黑色皮衣,皮裤,皮靴,还戴着皮手套。
头上整齐的短发也一样是黑色。
这人的眼睛很大(也许是因为震惊而瞪大的),深棕色的瞳仁以及那一身的黑色把眼白部分衬托得格外雪亮。
“我叫托图,就住在附近。
嗯……你没事就好。
握手还是算了吧,我……不太习惯握手。”
托图突然想到刚才丹龙拍了他的肩膀。
迟疑了一下,又改口道:“那……握一下也行。”
丹龙立刻抓住了托图的手,很正式地握了起来,好像电视上政客们见面时的握手。
丹龙面带微笑,缓慢而有力地抖动,还转头看向了一侧的墙面,仿佛那里正有一群记者正在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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