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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她给我灌下那碗打胎药的时候,微笑着。
温柔,婉约,细声细语。
我也微笑着回她,“听说你嫁去南海了,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宁婉风脸上有一刻的凝固。
她快速地斜暼了阎恪一眼,“我听说,他们找到了你,所以过来看看。”
我点点头,颇为赞同地道:“确实是,毕竟自己碗里的永远没有他人碗里的香。”
我尽量得体大方,“不过你放心,我碗里的,你尽可以拿回去。”
我忖了忖,自觉颇有哲理悟性,“人嘛,总不好学些猫猫狗狗的争食。”
宁婉风的脸色在灰绿中切换,我注意到阎恪的脸色也不是很好。
被比喻成狗食确实有点掉价。
但我琢磨着他不是会为这一两句口舌,把情绪放到脸面上的人。
我略微一合计,宁婉风这次抛弃了他又回来找他,这个女人实打实抛弃了他两次,我这般直戳痛处,怕也是给他难看。
但我也实在不想周旋在其中,再去考量他们的处境。
宁婉风楚楚可怜,纠缠不休也好,阎恪委曲求全,皆大欢喜也罢。
只要我没饶进去半毛钱关系。
“我看你们还有许多话说,我就先走了,待会我让思七送饭来。”
我拿了饭盒,头也不回推开病房门,一时觉得身如柳絮,飘荡舒畅。
踩在云端刹不住脚步,鬼使神差地又回补了一句,“我听老人说,狗偷鸡这事儿,只有零回和无数回。
也不知道,这人性和狗性有没有的比。”
下楼梯的时候,我其实有些后悔。
我既然基本上完全不在乎,放的开一切,我就不应当说这句话。
光为了心里畅快,这是当年的孟宜才干的出来的事儿。
背后登登登地高跟鞋声愈近。
不得不说,本质上宁婉风与从前没甚的变化。
她一头黑长直,穿着奢华低调的呢子衣配冬裙,一双靴子走的也是乖巧风,俨然从前那副温婉的大家闺秀做派。
她抓住我的手,“等一等。”
我在医院门口的人来人往中站定,眯着眼睛盯着她扣在我手腕上的手,“做什么?”
她似乎是感受到了我的敌意,很快自然般松开了。
多年未变的处变不惊的笑,“宜姐姐,你不准备同我聊一聊么?”
我走进车流,“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聊的。”
“你知道我此次来是做什么的么?你这般同我说话,对你没有好处。”
“我不感兴趣。”
我有点不耐烦了,“让开。”
“怎么会不感兴趣?不如,聊一聊你那个被我打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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