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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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第1页)

在这片树林的大地深处,埋藏着一颗“种子”

,是千年之前曾经生活在世界上的一个物种最后的遗裔。

这个物种就是血族,通俗意义上的吸血鬼,昼伏夜出,以人血为食。

随着人类力量的愈发强大,血族逐渐无法捕猎到人类,于是逐渐灭绝。

血族绵延后代的载体是一枚长得如同种子一般的魔核,埋藏于这个大地下的那枚魔核极为弱小,沉睡了千年,直到族裔全都灭绝了,她还没醒来。

但在这一天,当人类的鲜血滴落大地,接触到这枚魔核,不知道沉睡了多少年的她,终于苏醒了过来。

她是世界上最后一名血族。

宋栀栀一把掀开棺材板,从地底里爬了出来,魔核一般被存放在地下的匣子里,等到血族苏醒之后,就会从里面走出。

这名初生的血族没有先辈的教导,光凭本能,她只知道自己是血族,以吸食人血为生。

即便她与人类有着相似的外貌——因为这方便血族可以混入人类中央捕猎,但她与人类终究是不同的。

古老先辈传承下来的记忆埋藏在宋栀栀的脑海深处,以她现在的能力,想不起来更多的了。

苏醒之后的宋栀栀下意识地朝着食物最为丰富的地方——人类城市走了过去。

那里是灵祁城,是执政官江影所辖之下最为繁荣富庶的一座城市。

花了三天的时间,宋栀栀成功融入了人类社会,她是血族,不能接触阳光,于是她找了个24h便利店晚班的工作。

融入了人类社会的宋栀栀原本觉得人类的食物就已经很好吃了,她对于吸食血液的并没有那么深刻。

但宋栀栀不知道,当初将她唤醒的那几滴鲜血,来自于现在世界里最强的人类之一,所以吸收了几滴他的血液,她可以坚持很长一段时间不用进食。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宋栀栀开始饿了,这是无论吃了多少食物都无法填满的空虚感。

仅仅是饱腹感的缺失,并不是最可怕的,宋栀栀感觉到自己愈发没有了力气。

午夜时分,她坐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柜台后,一手托腮,目光直视前方,觉得自己的身子发软,似乎随时都会昏倒过去。

饿,是真的好饿,不论吃多少食物都无法填满她的饥饿感。

“栀栀,我下班了哦!”

另一位便利店的员工是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是隔壁大学的大学生,过来这里勤工俭学的。

“好……”

宋栀栀应了一声,抬起眼睫,在他的脖颈处流连片刻。

想吃,但是她不敢下手,这人一米八几的个子可以直接把她撂倒。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于自己体能的开发不断深入,千年前就已经灭绝的血族在大多数人类面前显得很弱小。

“栀栀你似乎身体不太舒服?”

同事从抽屉里拿了一块面包给她递过去,“吃点儿?”

“嗯。”

宋栀栀乖巧点头,将面包拆开,塞进嘴里。

她怕她不塞,就会嗷呜一口咬上他的手腕。

同事离开了,宋栀栀一直守着店,守到了换班的时候。

此时是半夜两点,宋栀栀踉跄着走出店门,她打开自己包里的手机,搜索定位了最近的一个医院。

血族的隐匿能力极强,她受不了了,她要去医院的血库偷点血喝,不然她今晚非得饿死不可。

宋栀栀跟着地图导航,运用起自己身体里剩余的最后一点力量,朝医院飞了过去。

她盘算着就喝一点点,也不多,够她活下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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