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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只高傲(?)的家猫与一只不羁的野猫的故事。
正文:
惟城的街西最近新搬来了一户有钱人家,姓张。
家主张老爷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养了一只娇贵的舶来猫,浑身皮毛雪白柔亮,顿顿吃的牛乳海鲜,睡的床比张小姐自己睡的还精致。
张小姐疼这只猫,爱这只猫,还给它起了个响亮的洋名,叫福布斯。
福布斯是一只很骄傲的猫。
它骄傲于自己的出身,骄傲于自己舒适的现状,骄傲于张家上下对它的态度,骄傲于它的一切。
尽管福布斯不是一只聪明的猫,它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出的生,也不明白现在它的舒适生活到底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它现在的生活状态用人类的说法来说那就是二世祖、败家子——这些绝对不是褒义词。
福布斯只是想要每天都吃的饱饱的,有足够的时间晒太阳。
它其实并没有太过去在意那些填饱它肚子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自然也不会知道因为打翻了它的食盆就被拖出去打断双手的梳着包包头的小丫鬟到底为什么不再来伺候它了。
福布斯想,她大概是回自己的窝里去下崽了吧。
这天,福布斯躺在一条舒适的羊毛毯上,伸着懒腰趴在窗口晒太阳。
忽然一阵大风刮过,福布斯被那些扬起的灰尘呛得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一不小心就掉下了窗台。
猫,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么点高度就摔死的。
所以福布斯落在地上的时候只是弄脏了一点它那雪白的皮毛。
它满不在乎地晃晃尾巴,四处打量了一下就高昂着头从窗台下的那个狗洞里钻出了院子。
惟城的街东有个胡同口,里面住满了各式各样的野猫。
附近的人们都把这里叫做野猫胡同。
但凡群居的野猫,大都扰民且十有九残。
而住在野猫胡同里的野猫们则更甚。
这些可恶的野猫经常拉帮结派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街东的大街小巷拖着一条条断腿到处蹿跳,使尽浑身解数的跟乞丐、小孩、摊贩夺食吃。
街东的人们都恨的牙痒痒,却又对它们无计可施。
每回晾晒在外的干货被褥被弄得一团糟,也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
说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为何这里的人如此憋屈,连一群猫也斗不过?
原来,三年前,有一位远近闻名的半仙曾在这街东住过一阵。
当时这条街上的野猫已经是猫满为患,半仙住下后,就经常受到它们的骚扰,连带搞得周围的人家都寝食难安、不得消停。
惟城的百姓们气愤到了极点,许多很早就深受野猫其害的居民便纷纷起了灭猫的念头。
大家抄起家伙,举着火把,声势浩大地前往野猫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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