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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可惜,不是他养的。
沈枫无不遗憾地想道。
姜离殇也很遗憾。
本来想着,若是能搬到小沈家里去,就能玩到好多好多的毛绒球了,现在这个念头只能暂时打消了,真是可惜。
和姜离殇又聊了一会,该解的疑惑也解了,沈枫觉得自己的心情好多了,本来想就此回去的,但是姜离殇非要他请他吃饭,他也就“勉为其难”
地答应了。
最近经济有些困难,工资还没有发下来,他这些天连快餐都只能点最便宜的那份了,至于自己做饭……不好意思,他一个单身狗,除了煮面和火锅啥也不会,难得有人做饭给他吃,他自然是却之不恭了。
不过看着穿着围裙、忙里忙外的姜离殇,沈枫差点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沈枫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小离啊,你,你不是妖族吗?怎么会还会做饭啊!”
他还以为他们出去吃呢!
而且在他的印象中,很多妖族即使是化形了,但是还是保留着一些野兽的特性,讨厌火光,喜欢生食,他们能接受熟食也是不容易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做饭了。
而且看小可爱这架势,像模像样的,一看就不是第一天做了。
姜离殇正熟练地把打好的鸡蛋倒进烧热的油锅中,听他这么说,头也没回地说道:“妖族的确不喜欢做饭,但是我从小就喜欢做饭、做衣服、收拾房间之类的,可能是我体内有一般人类的基因吧!”
说着向他粲然一笑。
沈枫:“……是吗?”
不,正常人类也不喜欢做饭、做衣服。
更何况……哪有男生会喜欢做这些事的,又不是女孩子?虽然沈枫对小可爱的这些喜好有些无语,但是等菜上桌之后,他就什么话都没有了。
实在是太好吃了,他没想到,一个半妖做出来的东西,比他这个人类,不,是比绝大部分大厨都要好吃的多。
然后一不小心,沈枫就吃撑了。
等他出来的时候,也只能扶着墙了。
因为吃的太多了,他也就没打车回去了。
自己慢慢地走,好消化积在他胃部的食物。
等到沈枫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三点钟了。
但看到自己家那老房子的一瞬间,沈枫揉了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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