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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睁开眼时,早已是中午,蓝之婉动了动身子,“嘶……我第一次也不说轻一点。”
蓝之婉下了床,去了洗手间,透过镜子看到了那张脸,那张脸很稚嫩一看就是20岁的样子。
她用花洒冲洗着全身,这一刻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上一世她整个一杀马特造型,把头发搞得五颜六色,穿的却是土里土气,经常出入酒吧,打扮的让人看了晚上就做噩梦。
就是因为上一世,她听信了蓝宣玲的话,穿大红衬衫,绿色格子裤,一头的七彩杀马特头型,出去别人都对她指指点点,圈子里说她草包,不学无术,倒贴,粗鄙不堪,她在所有人眼里是个笑话,但是,在龙庭煜眼中却视如珍珠一样宝贵。
遇到龙庭煜的时候,是她从酒吧出来的那一刻,她穿着一身大绿色的衣服,宽大而且很肥,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一个村姑,而且还很丑,头发是红色的,浓妆艳抹,整个就是个女鬼。
却不曾想,龙庭煜对她一见钟情,夺走了她的初吻,把她带回家细心呵护,视她如掌上明珠。
可是,蓝之婉当时在追徐子州,她不喜欢龙庭煜,她以为是龙庭煜要囚禁他,所以从那以后作天作地作空气,偏要去追寻什么真爱,最后落得那样一个下场,她不怪任何人。
蓝之婉走到衣柜面前,打开时入眼,全部都是五颜六色村姑穿的衣服,还没有村姑穿的好看,还特别老土,而龙庭煜为了她让人专门设计衣服,全部被她用剪子剪了,蓝之婉无奈扶额。
蓝之婉全部都把以前老土的衣服,都收到了一个箱子里,准备扔掉了。
没办法,她只能拿了一件龙庭煜的衬衣穿上了。
现在是秋天,天气渐渐微冷,龙庭煜对她从来都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知道她的属性和脾气,知道她爱光脚下地,于是,整个宛苑都铺上了地毯。
龙庭煜的衬衫很长,把娇小的她能够完完整整的包裹起来,长度刚好可以当个裙子穿,上面有属于龙庭煜专属的味道,就好像龙庭煜抱着她一样,让人很安心。
蓝之婉下来时,龙庭煜正坐在椅子上,看着报纸喝着咖啡,独有的气势,俊美的五官,都在阳光的衬托下如一幅完美的画,而龙庭煜就是画中的王子,他宛如一头安逸的狮子,正在休眠。
龙庭煜好似感受到了她强烈的目光,抬起头便看到这样一幅景象,蓝之婉穿着他的衬衣,站在楼梯上。
宽松的衬衣包裹在她身上,显得她特别的娇小,多了几分诱惑,精致的脸蛋,黑色长发披散开,落在她的肩膀。
让他沉迷,让他不能自持。
她的脖颈纤细,白皙的两条腿暴露在空气中,光着脚踩在地毯上,美的不可方物。
龙庭煜那双黑曜石的双眸中满是深情,她的美让他移不开眼,他的喉结忍不住动了动。
蓝之婉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声。
“那个我没衣服穿了,所以只能穿你的了。”
“嗯。”
蓝之婉来到他身边坐下,龙庭煜强忍着内心的躁动,在她面前,他一点自制力都没有。
蓝之婉,看着眼前的早餐很丰富,但佣人们却都是一脸害怕,为了迎合她的口味,厨子几乎两天换三个,可每次不是被她砸,就是被她摔。
下人们看着眼前的大小姐,都捏把冷汗,生怕,她再次摔盘子,要知道眼前这位爷,可是,生怕这位大小姐受伤。
哪怕一点小伤。
往往都要进入一级戒备状态,蓝之婉看着吃早餐的龙庭煜,龙庭煜一举一动都带着贵族气质。
温文尔雅,礼仪仿佛在为他做陪衬。
自从她来到宛苑,龙庭煜几乎满足她一切需求,把她捧在手里,最好的都放到她的面前,可惜她却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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