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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着足有十公分的高跟鞋,衬得脚腕细细的,在初春的夜里格外单薄。
一个踉跄,就朝台阶下歪去。
眼看着就要砸在青砖地面上,一双手及时地将纤细的腰身托起,帮她站立。
白深深睁着一双迷蒙的醉眼,粲然一笑:“于少爷,你明晚来,我免费陪你~”
于珩皱眉,她一站稳就把人推开了。
“春红已经回乡了,你为什么不一起走?”
白深深仰着脸,微微嘟起嘴,不情不愿:“我为什么要走,那种穷乡僻壤,哪里来好喝的红酒。”
“她年纪不小了,你因为她在快意楼受了这么多年委屈,没有理由这个时候不去陪她。”
白深深笑了,笑声银铃似的清脆,一串接着一串。
她没骨头似的贴上去,滚烫的呼吸洒在于珩脖颈上,温声软语:“您说笑了,我为什么要去陪一个老女人?”
“□□无情,我只要自己快活。”
染红的指甲轻轻在他胸口划过,她低笑,“您还是先顾着自己吧。”
说完,她转身欲走,被于珩拉住。
白深深回头,千娇百媚嗔怪:“你这个人,刚刚要推开人家,现在又拉着人家不让走。”
于珩用力,在她如玉的手腕上箍出青紫,一字一顿。
“白深深,你别乱来。”
话音刚落,白深深欺上身来,在他下巴上留了一个艳色的唇印。
于珩一愣,手中失了力道,白深深重归自由,鬼魅一般融入夜色。
“偏不。”
白深深依旧天天喝酒,不醉不归。
于珩不再劝她,只是每晚去夜来香坐上一会儿,听她唱些靡靡之音。
久而久之,东裕城英俊清贵的于少爷迷上风尘女子白深深的故事不胫而走,上流阶层都爱拿这件事当个谈资,也就传到了于老爷的耳朵里。
气得他失手摔了要给土肥上供的羊脂白玉菩萨,抄起博古架旁的鸡毛掸子就要冲到儿子的书房去把他揍个半身不遂。
这个不成器的东西,成天到处乱跑不见人影也就罢了,好不容易回了东裕城,居然还跟歌女搞上了!
实在有辱门楣,斯文扫地!
他逮了于珩两天没逮住,派人去请白深深也没请过来,一气之下自己去了夜来香,从开馆坐到白深深赶场,坐了足足三个小时又不得不点了一瓶好酒之后,终于和那狐狸精把距离拉近到十公分以内。
不,这太近了,有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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