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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迎着余晖闭上了眼,沉溺在他的怀抱和海水的包裹中,
“嗯,往事随风。”
从回忆中醒来,我们已经走到了神父前面了。
手捧花是我亲自选的,路易十四搭配白玉兰,极具视觉效果。
我转头想看海,看到观礼席中,伯希和先生面露欣慰;阿德里安先生和夫人紧紧相拥,含笑看着我们;爱玛眼中含泪,她讨厌的丈夫正死死盯着她;卡密尔捂着嘴,在努力克制自己尖叫的欲望;加百列感动得泪流不止,拿着手绢不停擦着眼泪;黎贝卡用嘴形对我喊着“要幸福”
;我甚至请了黛德琳夫人,但是她看起来却有些惋惜。
我不记得了那番感人至深的誓词的内容了,因为加百列为我们送上戒指时,告诉我,戒指是父亲准备的。
其实他不用说我也能猜出来,因为这个戒指雕工粗糙,并且是一朵用血沁玉雕成的玫瑰花。
“我愿意。”
天知道,我用多大的力气才让眼泪没有从眼眶里流下来。
1943年秋纽约曼哈顿
我本以为巴黎已经足够摩登,直到见到纽约,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钢铁森林。
摩天大楼直插云天,电灯亮如白昼,大街上车水马龙。
这晚,我找到一家酒吧,向酒保叫了一杯曼哈顿,在落地窗前看哈德逊运河上昼夜不停的轮船,酒杯不一会儿就见了底。
不过几年,我的酒量就增进不少,不再轻易醉了。
我叫了一杯又一杯,却了无兴致。
一个人喝闷酒没意思,我走到天台,点了根烟,吹吹凉风,酒已经醒了大半。
一个金发男人来搭讪,吓得我差点从栏杆翻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我没兴致在大洋彼岸来一场艳遇,连忙摆摆手,告诉他我已婚,然后赶紧逃之夭夭。
“itdoesn&039;tatter”
他狡黠的朝我笑笑,“that’soreprovocative”
我无话可说。
心里还的确有些认同。
我那个梦真的变成了预知梦。
这几年,毫无偏差地依照梦里的样子发生着。
我和尤利西斯在科西嘉岛成了婚,然后四处旅行。
我们真的去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也真的去了肯尼亚。
我们还去了斯堪的纳维亚,去了魁北克,如今还来到了纽约。
尤利西斯彻底的爱上了纽约,于是原定一个月的纽约之旅生生延长成了现在的三个月,甚至还会更久。
尤利西斯不止一次向我透露出定居纽约的想法,都被我糊弄过去了。
说实话,我太过享受自由,这种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
才是我所喜欢的。
就算是定居,我也钟爱我生长的巴黎。
更何况,我算不上喜欢纽约,甚至对美国没什么好感。
我在这个过度年轻的地方找不到一点文化底蕴,这个洋溢着进取和探险精神的新大陆,和我的两个故乡比起来,都太过轻浮。
还有一点,在目睹自己的丈夫和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国女孩共舞并热吻之后,我对这座城市的确很难喜欢起来。
似乎西方人骨子里就没什么道德和忠贞观念。
我并不怀疑尤利西斯对我的爱意,但是这种爱似乎并不包含守身如玉和一生一世一双人。
刚开始还有些介意,但我在法国长大,又生性散漫,很快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甚至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和一位热情的阿根廷华国混血儿短暂邂逅后,我反倒庆幸于这种自由的婚姻关系,至少我不会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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