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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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于是只好又写一封,这才给我夭折的爱情做了一个终结。

是我没给她写信吗?我走出邮局的时候有这想法。

然后过了一阵子,我开始恢复了笑的功能。

时间能治任何伤口,的确,什么屁的爱情!

我常这样说。

脸上带着能杀死蟑螂的目光。

猫的那句话让我很感动,于是我投身到了祖国的足球事业中去了。

因为我可以爱上足球,而它永远不会对我说分手。

说起足球我可挺有话说。

最初接触足球是在小学,那时踢球简单得很,球门都没有,一脚踢过去全场人随之狂奔,整个难民劫粮秀。

进了初中开始正式了解足球,那时的学校有一个很好的球场,班上的哥们都玩球,便组织了足球队,还定期集训,可是同志们年少气高,没日没夜没场地一门心思要求进步,恨不得把办公室也变成球场,于是出现破窗无数,让校外玻璃商大发横财。

进高中后虽然班上也有足球队,但我没有加入,那些家伙视球如命,一上体育课就玩命。

女生称其为“亡命之徒”

足球在班上属禁品,在班主任眼里是西瓜,非斩不可,他们就强迫电教委员把球锁入电教柜,与电视机同属一个级别。

守门员是篙巴——我班篮球队主力控球后卫,长得特像流川枫,经常见他在禁区里运球玩对方前锋,气得人家吐血。

他有时也跑到前场客串,但是老手球犯规。

小李子以前打前锋,后见我方后卫像来自索马里,于是就自愿卫国。

打那时起人家带球都心甘情愿地绕大半个地球。

小李子在队里技术最好,有时他带球从后场连晃几人杀入前场禁区,一脚远射,十有八九会中,那不中的两粒要么就把可怜的后卫抽去小岛上为鲁滨逊洗脚,要么就打在抢点的书哥身上使他被担架抬下。

书哥是中场,头大体瘦活像火柴,一刮三级风就不敢上场。

喜欢穿长裤踢球,穿上西裤也能满场飞,以技术见长,打门时常瞄准角旗。

但一旦碰到猛男式的对手就只有远远地避着,省得自己被撞飞再回来浪费车费。

我进球队后打前锋,球场上往往可见我如一匹野狗杀出重围,我耳边风呼啸,瞄准守门员就是一脚,守门员不是被击昏就是被吓得抱紧门柱,于是我往往得逞。

我最喜欢打守门员,是猫教我的,他说,把他想像成你最恨的人。

我说我最恨的人我没见过,他说想像一下吧。

我就以猫的原形想像,越想越像那尊孔子塑像,孔子扛着恋子对我说,怎么样,有种射我!

没有足球我真不知道那些日子我会怎么过,我甚至连写作都不想了,更别说什么学习。

反正我感觉很虚脱,就像一场球下来,再吃上一只酸酸的番茄的滋味。

期末考试后,我路过通知书将会经过的邮局时默默祈祷,今晚失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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