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忘记恐惧,垂涎起书稿来。
招娣可顾不得他,也是哭笑不得,心中痛苦到少了些,当然,让她卖翁翁的书稿,那不可能,这都是翁翁的心血,她还想再磨练磨练,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继续写下去。
方若华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书中文字成精,主角化人,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还心向往之。
“这是什么?”
展昭正准备起身离开,转头就见方若华举着手,正对着阳光看什么东西,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只有拇指大小,模样又点儿类似狐狸,身体却要圆得多,小腿很短,通体雪白,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儿。
“它是字灵,一种妖怪。”
展昭按住额头,转身就走,“先走了,开封府还有公务。”
妖怪什么的,坚决不听不看,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那些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还是交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
方若华也不介意,轻笑了声,从衣服袖子里摸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触手温润,十分精美,小圆球伸了个懒腰,就蹭一下钻进去,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
1275失笑摇头:“还真有这小东西,哎,圣德门不愧是联邦名门,连政府明令禁止的‘字灵’都随便养,也不怕弟子玩物丧志,还一不小心打碎养宠瓶让它给跑了!
唔,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那该多好!”
方若华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危险,只觉得可爱得很,哪个喜爱文字的人能不爱它?
这种字灵妖怪,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种小妖。
它们寄托在正处于创作中的书本上,作家用自己的心血,灵感,各种贯注于笔端的感情来培养它,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拥有字灵的书,会渐渐变成活的,主角,配角,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
若是作家写得好,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真正代入进去,或喜或悲,不能自拔,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那种刺激感,绝对让人欲罢不能,简直比吸毒还要过瘾。
按说纵然如此,也只是娱乐而已,在修行界,不该引来过多重视,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只当是个玩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种原因夭折,没能写完,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无数人罹患忧郁症,就是精神坚韧的大能,也抑郁许久许久,不能释怀。
好多人吓坏了,于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许私人养这种小妖。
1275叹气:“其实养了字灵的书,绝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写完,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才能把它养活,哪里舍得让心爱的孩子夭折?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色们?不是万不得已,大家都舍不得。”
可不是舍不得。
方若华想到王老丈,字灵在这个小时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笔端,被他的心血滋养,慢慢成长,令老丈书中的角色活了。
字灵只是本能行事,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
如此一想,这还真是一种很危险的小妖,可但凡是爱写作的人,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出来,心爱的文章变成活的?
想想吧,我们笔下的主角,拥有自己的生命,多么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灵’塞回新买的一个养宠瓶,打算妖宠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
嫉妒
不是方若华不喜欢,对这类小妖不感兴趣,只是她还算有理智,某些妖怪在未来修行者眼中只是小宠物,可对别的小时空,尤其是对地球来说,却是再危险不过的东西,若非在这里执行任务有人善后,她连看,恐怕都不敢多看这类东西一眼,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没那个本事,就不会随便去做危险的事。
几乎一夕之间,开封四处多了一传闻。
开封府的包青天,清正廉洁,乃是文曲星君下凡,日能审阳夜能审阴,这一段是老生常谈,现在又多了下一段——上天还指派了土地神相助他辅佐陛下,至于为什么是土地神,谁知道!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简介我叫江羽,本想一直留在山上陪着我的绝色师父,却被师父赶去祸害未婚妻了。而且多少?九份婚书!?...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